立院三讀通過打詐三法 刑責全面加重

立法院今(12)天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新法上路後,詐欺集團犯嫌的刑責,最重可判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3人以上再加重2分之1刑責,另外,為遏止不法集團利用金融、電信及網路從事詐欺犯罪,對於違反防詐義務的業者,最重可處1億元以下罰鍰,並可以連續處罰直到改善。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罪重可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圖/台視新聞製圖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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