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例受刑人爭取投票權 北高行仍裁准

▲北高行裁定,花蓮縣選委會應在花蓮監獄內設置投開票所(圖/NOWnews資料照)
▲北高行裁定,花蓮縣選委會應在花蓮監獄內設置投開票所(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花蓮監獄賴姓受刑人為參與2024年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日前提起行政訴訟爭取投票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賴姓受刑人有勝訴可能,今(6日)裁定在判決確定前,花蓮縣選委會應於花蓮監獄內設置投開票所,供受刑人投票,可抗告。

事實上,這是全國第二例受刑人爭取在獄中投票,獲法院裁准的案例。之前台北監獄也有一名林姓受刑人提行政訴訟爭取投票權,北高行同樣裁定,在訴訟確定前,桃園市選委會應在北監設置投票所,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林姓受刑人行使投票權。

桃園市選委會已提出抗告,至於第二例的花蓮縣選委會是否會提起抗告,尚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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