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司法人員、基層公務過勞死 書記官工會呼籲納入《職安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年2月發生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陳姓書記官疑因過勞病故,4月時再度發生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墜樓離世的憾事,引發外界重視司法人員的過勞問題。去年甫成立的「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5月8日時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為了解決書記官等司法人員的過勞問題,針對主管機關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3項訴求,包含補人力、減業務並將公務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

書記官的工作內容是開庭、筆錄繕打、與當事人案件聯繫、卷宗整理及案件出差執行等,立委吳宗憲表示,法官跟檢察官最好的夥伴就是書記官,自己過往擔任檢察官時,碰到重大案件「深夜去復興鄉驗屍體」,書記官必須與檢察官一起行動、進行專案,整晚不能睡覺,兩者都得辛苦面對每個刑案,但是外界經常只聚焦在檢察官身上,很不公平。書記官除了搭配法官、檢察官的開庭、審判及偵查工作外,很多時候還要接應當事人。

根據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統計,以案件量大的北部院檢工時為例,書記官大約每月含加班時數往往會超過200小時,而管轄範圍人口較少的地區,工作時數就會相對少一些。

關於「補人力」訴求,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常務監事丁柔云表示,法院的紀錄科、民事執行處、少年及家事法院部分及地檢署案件量近幾年都激增,108年到111年間最高增幅達136%。地方法院在107-112年間法官跟書記官人力配置比為1:1.5,地檢署在112年間檢察官跟書記官的人力配置比為1:1.234,但是在「艱困戰區」新北地檢署的人力配比則是1:1.08,遠低於全國平均。

台北、新北、桃園地檢署因案件量龐大,立委吳宗憲說常聽到有人考上書記官若分發到台北或新北地檢署,寧願再重考一次,因為北檢的工作量超過全國案件平均負荷。新北地檢署113年增額43人,只有28人報到,台北地檢署112年增額26人,只有20人報到。

丁柔云說,如果大家都是考書記官,卻因為志願分配不同而工作量有所差別,造成書記官離職率高,將使得北檢人力越來越不足,呼籲法務部應盡速補足檢方書記官人力,解決地檢署人力不足、案件量過大的問題。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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