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陳俊翰遺志 綠委推《障權法》修法強調身障者參與決策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台版「非常律師」陳俊翰上月離世,罕病藥物給付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等議題再度受到關注。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今(1)日邀請障礙者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向行政院訴求院版草案必須納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合理調整,以及增加無障礙交通、自立生活精神相關條文,同時要求行政院盡速傾聽障礙者需求,盡快將障權法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

民進黨立委與障礙者團體召開「追求理想,不被障礙所限!障權法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與障礙者團體召開「追求理想,不被障礙所限!障權法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與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劉家承、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秘書趙昌韋、鄭豐喜基金會身障權益行動總監黃俊男、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理事長牛暄文今日共同召開「追求理想,不被障礙所限!障權法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

林君潔感嘆,今年是CRPD內國法化第10年,但仍未見有太大改變,障礙者無法參與決定和自己相關的政策,許多服務不切實際無法落實,導致障礙者依然走投無路,無論是人力服務的需求或是合理調整,都要告到法院一一請求返還權利,希望能全面翻修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重新定義誰是身心障礙者、重新檢討並且建立個人協助服務專章,以個人為中心提供適切服務,立法保障無障礙環境、無障礙資訊、輔具提供等,彌平障礙者與一般人的生活差距。

劉家承指出,目前《障權法》無法有效推動有效無障礙環境,很多無障礙規範僅是宣導性,沒有罰則或太過輕微,即便違反無障礙規範要求,主管機關也沒有強力執行法律並要求業者改善,仍有許多縣市無動於衷,中央也無法督促。希望障礙者社區居住、自立生活不要淪為口號,障權法增加條文或專章,請給予青年、穩定就業的重度障礙者,提供人力支持花費的補助,讓障礙者能夠順利融入社會。

趙昌韋表示,希望院版草案能對於聽障人士、聾人、聽損者及所有聽力困難者,提升手語翻譯、同步聽打服務及建立各個層次的友善服務專區,才能更廣泛地協助各年齡層的身障者權益,提升每一個國民享有自立生活與社會參與的權利。

「已經開了十五年的老爺車,要好好修法,不然是跑不動的!」黃俊男提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跟身障者權利非常相關的法令,障礙者自身參與非常重要「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做決定!只要有關我的事情,我都要來參與!」

牛暄文則說,2022年政院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期間政府召開了許多討論會議,但修法未果,在今年大選之後必須重新來過。民間長期關注無障礙及合理調整議題,也看到大部分的騎樓、人行道的通路空間缺乏無障礙,使得輪椅使用者外出時只能與汽、機車爭道,險象環生,如果障礙者在外出時受阻,如何出外工作?而障礙者求職不容易,儘管有雇主願意聘僱障礙者,但是工作的內容未依障礙者的狀況進行合理調整,障礙者也因此經常淪為非典型勞動者。

林月琴表示,《障權法》上屆確實有討論但沒有辦法達到共識,而進一步要有共識的是,針對反歧視是否應該落在《障權法》,定義歧視是侵權行為,讓遭受歧視者可以提出損害賠償;有關個人助理制度有關服務內容、時數、預算、與使用者需求等要素,應再次開啟協商達成立法共識。另外,有關無障礙環境的條文,行政院也要再凝聚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共識。

范雲指出,《障權法》已17年未大幅度修正,尤其我國在2017年簽訂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早該全盤檢視障權法,提出符合國際公約的新版本。范雲強調,台灣目前有超過120萬名身障者及500萬名身障者家屬,政策的決策過程卻時常缺乏障礙者的參與,「障礙者應該要能自己做決定。」而障礙者的期望,便是能回歸社區、自立生活。范雲將參考陳俊翰遺志、障礙者團體意見,盡速提出全新修法版本。

郭昱晴說,障礙者參與決策是最重要的一點。當前如公共設施使用需照顧障礙者權益,人格權與教育、應考、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條文修正要與時俱進,任何地方都不應受歧視對待。希望在本次會期,能與行政院一起盡快有完善的版本來修法。

最後,洪申翰強調,《障權法》修法只是陳俊翰遺志的一個部分,副總統賴清德曾在俊翰律師告別式提到,民進黨團隊會一一落實陳俊翰的理想跟抱負。目前各委員會召委選舉已經完成,呼籲行政院務必聆聽民間訴求、納入草案、修法已經刻不容緩,不要再讓百萬名障礙者及照顧者苦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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