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AI化」算侵權?中國一審判配音員勝訴

▲中國法院針對第一起「AI 聲音侵權案」進行一審宣判。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國法院針對第一起「AI 聲音侵權案」進行一審宣判。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人工智慧(AI)熱潮席捲全球,不少企業相繼推出AI相關業務,以減少人力支出,但在訓練AI期間可能產生的侵權爭議也開始出現。中國週二也審理了首樁「AI聲音侵權訴訟案」,作為配音師的原告稱自己的「聲音」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被用來訓練做成AI語音產品,最終被法院認為確實遭到侵權,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人民幣25萬元人民幣,相當於約新台幣112萬元。

這起案例最早在去年12月開始,北京網路法院組成五人合議庭,依法公開審理中國第一起「AI聲音侵權」案例,本案當中以配音為職業的原告殷某曾錄製多部聲音作品,卻意外發現自己的聲音在網路上遭「AI化」後放在一款名為「魔音工坊」的APP上,並以「魔小璇」的名義對外出售。

殷某對此以侵害聲音權為由,將「魔音工坊」背後的北京小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起訴到北京互聯網法院,並要求5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的侵權責任。

對此,該科技有限公司表示,App中的聲音產品有合法來源,來自於同為被告的另一間軟體公司,軟體公司則稱其使用的聲音來自另一家同為被告的影音文化媒體公司,而該媒體公司則稱自己和原告殷姓配音員有過合作關係,因此對原告聲音錄製成的作品有著作權,另外兩名被告包含平台公司和產品經銷商則同樣稱自己並未構成侵權行為。

在一審判決中,法官強調,聲音作為一種人格權益,具有人身專屬性,任何自然人的聲音均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強調「對錄音製品的授權並不意味著對聲音的授權」,因此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許可他人使用錄音製品中的聲音的行為確實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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