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衛局終止醫療暴力不讓憾事發生醫療機構安全
各醫院不免遇到病人或家屬對院方醫護處置方式感到不滿,導致民眾或家屬情緒失控毆打醫護人員,進而衍生醫療暴力事件,仍時有所聞。
花蓮縣衛生局為守護轄內醫護人員安全與尊嚴,避免執行醫療工作的專業人員受到脅迫情事發生,落實「預防」「通報」「調查」三步驟,保護救人的醫療團隊安全,降低暴力事件發生。呼籲社會大眾,一起支持對醫院暴力零容忍之立場,共同為就醫安全把關,讓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不會有所恐懼或遭受影響,保障民眾安全有序之健康醫療權利。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近三年來轄區醫院通報的醫療暴力案件有十二件。其中發生地點除急診外,在病房發生的情形也增加,暴力者不只是病患,有些施暴者是病患親友,施暴方式包括肢體攻擊、言語、破壞公物和醫院秩序等。第一線醫護人員除要擔負沉重的照護工作外,有時會面臨來自病患或其家屬在就診時各種暴力,在身心上受到很大的傷害及壓力,有鑑於醫院的急診室、病房,常發生不理智的民眾對醫療人員暴力相向,衛生局非常重視醫療安全,希望提供給醫療人員有一個自身保護的安全環境,讓民眾也能夠在安全的醫療環境,醫院遇此暴力案件應提報當地警察機關,亦期望司法單位勿枉勿縱,保障第一線醫護人員之人身安全。
衛生局以近期一個醫院通報的暴力案件,作為「通報」「調查」流程說明,該名病患在急診室做出暴力行為時,醫院立即啟動應變,通知轄區派出所警員到場維護秩序,隨後也通報衛生局,展開進一步行政調查。衛生局檢視醫院提供的監視錄影畫面,發現病人在進入醫院急診室,經醫護人員初步檢傷後,暫留急診室內接受治療,而當護理師前往病患身旁進行醫療處置時,卻遭病患動手打中下巴,當下即造成護理師頭暈及嘴唇出現傷口,在急診室駐衛保全和其他醫護制止下才未造成更大的傷害(見圖),受傷護理師後續驗傷提告。因為病患動手證據確實,衛生局遂因病患違反醫療法第二十四條:「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以同法第106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也希望全民尊重搶救民眾生命與維護健康的醫療人員,終止暴力不讓憾事發生。
朱局長呼籲對於醫療暴力情事零容忍,任何影響醫護安全的原因都需要重視,醫護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遭到病人的攻擊,這不僅影響了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也對醫療流程和其他就醫民眾造成干擾。衛生局同步與檢調單位共同維護醫事人員執業時的安全,若有違法情事必將嚴懲不貸,如涉及刑事責任者,司法機關同步偵辦。為提升醫護人員的安全,衛生局每年進行醫療機構督考時,都會將醫療暴力通報流程和急診公共空間須具備之監視設備列為督考項目,也要求每家醫院每年邀請轄區派出所進行醫療暴力應變演練,讓醫護團隊熟悉暴力預防和暴力發生時的求助管道,醫院駐衛保全也可以適時提供安全維護,達到「預防」的效果。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民眾,急診為發生醫療暴力最常見的地點之一,需要提高警覺與風險評估以預防醫療暴力的發生,危急時,設法求援,避免憾事發生。有很多醫療暴力源自於溝通不良,在醫療團隊的共識及大眾的支持下,希望可以創造友善的醫療環境。就醫期間務必配合維持機構內秩序,唯有和諧的醫病關係,才能有最佳的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