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要修《核管法》為核三延役開綠燈 綠委:即便法案通過也會無疾而終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明日將審議《核管法》修法,數個公民團體、環保團體為此召集民眾於今日傍晚在濟南路舉辦晚會抗議。(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明(10)日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將排審國民黨團提出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該案主張鬆綁核電機組的換照規範,除了為即將退役的核三電廠一號機組延役開綠燈,也將可能成為核二電廠重啟的前奏曲。

相對於其他較具爭議性的政治法案,《核管法》修正案的詢答及逐條審查藍營召委柯志恩卻只排了一天的會期,綠營的應戰籌備也沒有過去那樣劍拔弩張,一方面是因為修正案雖然有5案,但全都只涉及第6條有關運轉執照更換的規範;另一方面則是綠營判斷,即便法案遭到強推,也會碰到日前院會表決「電價凍漲」,但相關權力仍在主管機關手中,從而無疾而終的情況。

綠委:未觸及主管機關決策權,法案通過也沒用

針對即將在明日逐條審查的《核管法》修正案,有綠營立委就表示,民進黨雖然不會隨之起舞,但一定會捍衛主張、重申一貫的能源立場,核三的延役本來就存在一定的風險,遑論已經除役的核二機組。

綠委指出,核電議題涉及相當複雜,從規劃、興建、營運、除役以及核廢料處置,需要有一連串的法案修正來處理,但國民黨此次拿出的修正案卻只獨獨針對《核管法》第6條,很難不讓人懷疑又是一場快起快落的政治性話題,不僅缺乏嚴謹的規劃,也沒有對法案的可行性有完整評估。

該綠委解釋,看起來即便藍營明日再度挾人數優勢將法案送出委員會,但該法案只修改了第6條,僅僅是放寬換照的申請年限,雖然確實有讓老舊機組延役的風險,但並未觸及主管機關的決策權,屆時恐怕仍會碰上如日前院會表決「電價凍漲」,然而相關權力仍在主管機關手中,只能無疾而終的情況。

民團號召公民再上濟南路抗議

不過,有不少環保與公民團體對該法案陸續表達反對,並在今日傍晚六點半串聯,要在立法院旁濟南路上舉辦晚會表達抗議。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指出,國民黨極有可能在當天以人數優勢快速表決,讓攸關國家安全的重大爭議法案,再度在缺乏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立法院不應在尚未釐清台灣社會可承擔的風險與成本、以及社會共識前草率修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則表示,目前國民黨立委送至委員會的5個修正案版本中,條文差別只在於放水核安審查的時間,不但並未把核電安全視為優先考量,甚至核電延役該付出的風險、經費成本、配套等也完全沒有討論,只是聽從國民黨黨意進行政治鬥爭,逼現行政權低頭。

崔愫欣認為,核電能否延役的最大關鍵不是法律規範的申請年限,而是老舊核電機組是否會對民眾造成安全威脅?核廢料是否有辦法解決?以及人民是否知道必須承擔延役的高風險與昂貴成本?民間主張應於修法前舉辦多場公聽會,釐清社會對老舊核電廠的核安疑慮,揭露核安相關資訊,立法院各黨派及委員應放下意識形態,為人民把關核電延役的風險與成本。

民團呼籲修法應補強核安法制破網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主張,討論核電延役修法前,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如一、《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最高賠42億元;造成天災所致核災求償無門;核二若發生核災,半徑30公里580萬居民,每人只能獲償724元;應先修法刪除不合理規定;二、我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區僅核電廠半徑8公里,遠低於福島核災實際疏散範圍,應修改《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合理擴大應變區;三、參考其他國家核電廠選址規範,其他國家不能蓋核電廠的場址條件,我國亦不應新建或延役核電廠;四、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暨處置條例》相關立法,並檢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相關子法,直面核廢處理問題。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成員王鐘銘表示,立院要修法鬆綁核電廠延役條件,有兩點提出抗議:首先,既有核電廠已經超過原本設計的年限,設備老化,一旦延役風險極大。其次,現在雖然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但是根本無法執行,需要檢討修法。

王鐘銘還說,更不要說高階核廢料連法律訂都還沒訂,未來的處置選址遙遙無期。低階核廢料的選址依法有一定的程序,其中包括公投。但是對北海岸來說,不只是低階,連高階核廢料都是擺在這裡根本無望遷出。他質疑為何不用公投來問問我們居民答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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