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關鍵成因曝光 立委揭營建署標準:寬12米以上道路才須設人行道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近期由於國外媒體報導台灣道路環境宛如「行人地獄」,行人路權意識逐漸抬頭,大眾也發現馬路上充斥路口汽車不禮讓行人外,人行道建設不足,12米以下街道巷弄普遍沒有人行道;許多人行道充滿電桿、燈桿、變電箱及電信箱等障礙物;騎樓也充滿高低落差,導致行人常被迫走到馬路上,而嬰兒車、輪椅、老人與殘障輔助車,更是無路可走。

邱臣遠表示,根據營建署標準,寬度12公尺以上道路才需要設人行道,導致許多城市的街道巷弄沒有人行道。(圖/記者盧逸峰攝)
邱臣遠表示,根據營建署標準,寬度12公尺以上道路才需要設人行道,導致許多城市的街道巷弄沒有人行道。(圖/記者盧逸峰攝)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今日指出,雖然近年內政部營建署終於配合交通部,推動「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鼓勵地方政府增建修繕人行道,完善人行空間,但目前人本交通卻仍然遲遲無法落實!都市行人步行空間仍然令人失望。

邱臣遠表示,台灣人行道問題其來有自,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正是規範我國道路以及人行道設計的主要法規命令,而在110年8月修正以前,第7條第1款規定「雙向通行道路寬度12公尺以上者,應留設人行道空間。但設有騎樓者,得視實際需要留設。」

邱臣遠直言,換句話說,寬度在12公尺以下街道就不用鋪設人行道,這正是導致許多城市的街道巷弄沒有人行道的主要原因,在無法改善的情況下,只好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代替。由此可以看出,台灣的道路規劃乃是車輛優先,「以車為本」。

以台北市為例,目前就有1,987條標線型人行道,亟待檢討升級為實體人行道,但地方政府交通機關與工務機關往往意見相左,今年北市府交通局建議54條應升級為實體人行道,但工務局卻只同意3條、不同意51條,而實際升級實體人行道的是0條。更遑論與電信箱、變電箱等占用人行道公共設施事業間的權責競合,更讓人行道的改善持續無解。

邱臣遠認為,都市規劃本身就是一種導引作用,以車為本的都市規劃,就會導致汽機車大幅增加;當城市以行人為本,那麼步行、自行車與大眾運輸,就會成為都市交通的主要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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