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把法官逼上絕路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最近司法圈新聞很多,有模範生律師是詐騙首腦、律師當庭轉被告收押、地檢署辦公環境窘迫,近日最令司法界一陣錯愕的莫過於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選擇用令人遺憾的方式離開。「我很累」三個字道出所有司法人員心中的痛。

司法案件分成三大類,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根據司法院的統計,全國地方法院民事訴訟(審結案件數),自民國103年的13.5萬成長至109年的18.8萬、112年的18.1萬,6年時間成長了40%。刑事案件的飛躍也令人崩潰,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全國地檢署新收案件數從109年的49.9萬件成長至112年的73.3萬件,46%的成長只用了3年。

本次憾事的發生,只是戳破司法界的國王新衣,把早就不是秘密的秘密再講一遍。司法院許宗力院長說的各級司法機關人力(法官、檢察官、司法檢察事務官、法官檢察官助理、書記官)增補速度跟不上案件成長的速度,絕對是所有司法人員肩上的最後一根稻草。

司法機關另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只引進以客觀數據(如辦案期限)來評比考核的績效懲罰制度,卻沒有相應的績效獎勵制度。除了考績甲等乙等的些微差別之外,法官檢察官(以及事務官、助理、書記官等支援人力)案件辦得多,卻沒有相應的鼓勵措施。

事實上,放眼其他高專業性且工作負荷量重的工作不是沒有,但通常會有相應合理的報酬。同樣是為國家培養及保留人才的公立醫院、空軍早已痛定思痛,發展出公立醫院醫師的「不開業獎金」、空軍飛官不轉任民航的「飛行軍官續服獎助金」。司法院、法務部的高層們,不把自己的下屬們當成專業人士對待,不思如何慰留各級司法人員的幹練基層老手,整天只在職等升遷、加班費報領等末節上錙銖必較,機關報表不漂亮即以懲處相關人員要脅,難怪各級司法人員的熱情會消磨殆盡、心灰意冷。(作者為司法實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