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踢爆民眾買到過期輪胎 中市警局︰可向消保官反映協助

汽車輪胎上路攸關道安危機,鄭功進議員表示,經濟部標檢局105年就將汽車輪胎「製造日期」納強制檢驗項目,不得販賣製造超過6年輪胎,但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控,消費者買到過期胎,上路打滑才發覺,業者卻辯稱是「誤裝」,罔顧車主及用路人安全,他說,過期輪胎銷售成安全未爆彈,鄭功進促市府加速稽查,確保民眾行車安全。(見圖)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若因賣過期輪胎產生消費交易糾紛,可向消保官反映協助,但若民眾要求更換新輪胎時,業者在未告知消費者下以過期輪胎充新輪胎販售,被害人可就近向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能以詐欺受理協助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