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北士科調查報告出爐 柯市府放寬條件挨批「為標而標」

號稱台北市最後一塊重劃區北市科爭議不斷,台北市議會調查小組出爐並具體提出4點建議。(圖/報系資料庫)
號稱台北市最後一塊重劃區北市科爭議不斷,台北市議會調查小組出爐並具體提出4點建議。(圖/報系資料庫)

[周刊王CTWANT] 台北市議會北投士林科學園區調查小組20日表示,北投士林科學園區爭議案中,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市府一再放寬條件「為標而標」,還有元大人壽究竟有無與市府開會、前民眾黨立委吳欣盈身分衝突等,市府都沒有妥適處理,因此出具調查報告,將於開議後送大會同意,轉交監察院與調查單位。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設定地上權調查專案小組於5月成立並歷經7次會議,而8月20日調查報告初稿出爐後,經多次微調,20日最後一次會議定稿,內容包含8點結論,並具體建請大會送監察院、北檢、廉政署。

調查小組表示,調查報告向北市府建議有四:

第一,建議北市府在地主權益和投資權益間採取的比例,要適當考量地主權益的鑑價方式;第二,建議市府修正《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列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3成的「保底3成」規定,以利日後相關案件有所依循。

第三,儘管招商顧問公司曾建議3塊基地分開招標,讓T16能起到北士科的火車頭與標誌性,因為T16只要先行招標開發,帶動周遭產業發展後,第二階段T17、T18晚一些些時間再行招標,不只可帶動地方繁榮,也可增加市庫收入,但市府卻逕自決定3塊基地合併招標,導致量體過大且招標過早,效果不如預期而多次流標。

最後,由於目前制度中,得標廠商必須到「未依照契約取得使用執照」程度,才有罰則,調查小組建議未來如北士科這類案件的設計,要多一道門檻,不能放任得標者消極不作為,應制定懲罰性機制。

此外,報告中也直言,市府在2次流標後,為了希望盡速標出,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共5場重要決策會議中,一再放寬招標條件,簡直是「為標而標」,結果不符當初科技園區的目標。此外,該案當初從單純的地上權招標改由政策決定為科技園區,其中T17、T18卻免交投資計畫書,就是明顯的行政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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