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簽署國會職權修法法案 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今(24)日在總統府對立法院修法發表敞廳談話。賴總統表示,改革國會的方式更應該合法、合憲。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更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因此,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總統今日上午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依規定完成簽署,並將公布相關法案;稍晚,賴總統於總統府對立法院修法發表就任後首次敞廳談話。賴總統強調,改革國會的方式應該合法、合憲,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更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因此,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總統指出,對於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問題,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經有相關機制。立法院於集會期間,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他之前也說過,只要在合憲、合法的安排下,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賴總統表示,立法院這次修法,卻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即問即答化」,試圖改變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混淆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從而產生擴張憲法賦予立委權力的疑慮。賴總統說,身為總統,他不會將個人意向,凌駕在憲政秩序上,更不會將個人利益,優先於國家利益。

賴總統說明,每一條法律,都對國家、社會、還有大家的下一代,造成深遠的影響。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混淆憲法關於權力分立及監督制衡的規定,身為總統,他責無旁貸,必須善盡職責,採取行動。賴總統進一步表示,他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

賴總統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法庭更是維護憲政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最高司法機關。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也希望社會大眾都能夠支持。賴總統也提到,在釋憲案的審理過程中,社會還會有許多討論與辯證;他相信,這是臺灣社會對民主憲政的再次確認,也會讓我們的民主社會更加成熟。

總統賴清德今日對立法院修法發表敞廳談話,並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總統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