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金門旅行團疑食物中毒 15人送醫

金門縣衛生局28日上午接獲金門醫院通報,來自台中市的61人旅遊團疑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于家麒攝)
金門縣衛生局28日上午接獲金門醫院通報,來自台中市的61人旅遊團疑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于家麒攝)

金門縣衛生局28日上午10時許接獲金門醫院通報,來自台中市的61人旅遊團27日下午5時於某餐廳用餐後,15人凌晨起陸續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發燒等症狀,緊急至金門醫院急診就醫,所幸當天即出院。衛生局已派員前往餐廳稽查,檢體將送到台灣認證的實驗室化驗,結果需1至2周才會出爐。

金門縣衛生局指出,來自台中市的旅遊團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該團26日抵金門旅遊,昨上午接獲金門醫院通報後,立即前往該團曾用餐的4家餐廳稽查,醫院亦採檢病患的人體檢體5件。

在餐廳稽查方面,現場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缺失」,包含冷凍庫溫度未達攝氏零下18度、廚房地面積水、食材未墊高直接置於地面、調膳場所內發現病媒、未有食品作業人員體檢報告等,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逾期仍未改善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若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長蔡建鑫表示,接獲通報後,即派員稽查及採驗疑似發生中毒事件的餐廳,調查攝食內容及症狀,以釐清食品中毒事件原因。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倘患者僅1人,亦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

衛生局說明,稽查人員除稽查衛生情況,並抽驗刀具、砧板,全部寄台灣認證實驗室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