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判越輕?47刀殺前女友 台大宅王二審改判21年半
因復合不成、當街砍死前女友的「台大宅王」張彥文,去年1月法院一審時,依殺人等罪,判處張彥文無期徒刑,讓他逃過死刑;對此判決,張彥文在二審開庭時還說「判太重」。案件上訴到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於4月11日做出宣判,依殺人、強制性交,合併判張彥文21年6月,褫奪公權6年;恐嚇、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合併判1年,可易科罰金。但此判決一出引發社會譁然。
台大畢業的張彥文因不滿前女友林姓女子提分手、復合遭拒,竟於2014年9月間在台北市當街砍殺47刀致死。
去年一審考量張彥文坦承犯行、沒有前科,且精神鑑定報告認為張彥文的行為模式仍可以修正,非全無教化可能,因此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被害者林女家屬無法接受,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在4月11日依殺人、強制性交,合併判張彥文21年6月,褫奪公權6年;恐嚇、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合併判1年,可易科罰金。
據相關報導,會從無期改判為21年,主要是因高院考量張彥文與死者家屬以1145萬元達成和解,且依約賠償,死者父母已表明請法院依法審判外,別無其他意見,並審酌鑑定人意見,認為張男確實為情所困,難以自拔,暴怒之下才殺人,並非具有反社會人格,可藉由心理治療,再犯風險低,因此改判。
但此判決一出引發議論,連網路紅人潔哥(李秉潔)都痛批,這判決讓人只想罵髒話!另有網友感嘆,「把一個好好的女孩在光天化日下殺死,判幾次死刑都不夠!何況是這種什麼鬼判決!」、「一定不會關到21年的、出來繼續殺是嗎?」、「真的看到都麻木了,但對死者家人呢?一輩子要痛幾次?」(李遊博/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