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北檢連傳喚記者時間都兜不攏 民眾黨再批北檢辦洩密「包庇、打假球」大笑話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遭羈押偵辦,期間有多家媒體以獨家、內幕形式報導偵查內容,且多為不利柯文哲被告訊息,遭質疑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北檢為自清分案偵辦洩密,先後傳喚《鏡週刊》、《菱傳媒》、《三立新聞台》等5位記者說明。不過北檢今日發布新聞稿提及,檢察官傳喚記者以證人身份作證的日期疑似出現誤植被抓到,讓民眾黨痛批北檢新聞稿連時間都兜不攏,分案偵辦洩密案「包庇、打假球」態度與作為更是「一場大笑話」。
北檢稍早發新聞稿表示,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因此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
不過在今日發表新聞稿中指出,北檢9日已主動分案偵辦,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2日、13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的鏡週刊林姓、劉姓記者;菱傳媒賴姓、吳姓記者以及三立新聞台馬姓記者等5人到庭,了解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
不過北檢新聞稿卻被發現,稍早所寫承辦檢察官傳喚撰稿記者日期是「9月11日、12日、16日」,有記者被傳喚的菱傳媒上週五則發出聲明表示,該記者是在9月13日被傳訊,而鏡週刊今日報導則稱自家記者是在9月12日被傳訊;三立記者則是今天16日被傳訊。
北檢新聞稿發布後又重新將日期修改為12日、13日、16日,不過修改前版本已被媒體人黃揚明貼上社群臉書,質疑北檢新聞稿提到的9月11日到底是傳訊了誰?13日又為什麼沒提?他批評北檢連新聞稿傳訊媒體日期都搞錯。
民眾黨表示,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在特定媒體上不斷充斥各種獨家消息帶風向,以「據了解」規避責任,用道聽塗說來當成是記者查證,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更讓媒體成為檢調羅織罪名的幫凶。
北檢此次分案偵辦洩密案,其「包庇、打假球」之態度與作為,更是一場大笑話。長期放任、甚至勾串特定媒體引導公審之風向,引發社會譁然之後,才草草傳喚記者問話,遂即發聲明「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根本完美演繹「球員兼裁判」的最佳代表。
民眾黨表示,尊重新聞媒體第四權之重要,但司法偵辦中的案件,記者是否詳細查證?亦或只是道聽塗說的刻意帶風向?放消息的是否乃記者聲稱經營多年的檢調?這些基本問題,北檢全然迴避。
民眾黨說,尤有甚者,北檢發布的新聞稿中,連傳喚記者的時間都兜不攏,什麼時間問了什麼人,檢調自己都搞不清楚,這也難怪民眾對於司法信任崩盤。
民眾黨呼籲,如果司法都不能保障嫌疑人無罪推定之原則,也不願對於假消息出面做出澄清,任由各方道聽塗說的報導,不僅破懷民眾對司法的信任,現今檢調自己分案調查,僅用一紙查不出個所以然的新聞稿虛應了事,實在讓社會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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