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北檢連傳喚記者時間都兜不攏 民眾黨再批北檢辦洩密「包庇、打假球」大笑話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遭羈押偵辦,期間有多家媒體以獨家、內幕形式報導偵查內容,且多為不利柯文哲被告訊息,遭質疑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北檢為自清分案偵辦洩密,先後傳喚《鏡週刊》、《菱傳媒》、《三立新聞台》等5位記者說明。不過北檢今日發布新聞稿提及,檢察官傳喚記者以證人身份作證的日期疑似出現誤植被抓到,讓民眾黨痛批北檢新聞稿連時間都兜不攏,分案偵辦洩密案「包庇、打假球」態度與作為更是「一場大笑話」。

轟北檢新聞稿連傳喚記者間都兜不攏 民眾黨再批北檢辦洩密「包庇、打假球」大笑話
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與多家媒體以獨家報導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偵查消息,讓北檢被質疑有洩密嫌疑,北檢因此立案偵辦並傳喚記者作證。(圖/翻攝網路)

北檢稍早發新聞稿表示,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因此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

不過在今日發表新聞稿中指出,北檢9日已主動分案偵辦,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2日、13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的鏡週刊林姓、劉姓記者;菱傳媒賴姓、吳姓記者以及三立新聞台馬姓記者等5人到庭,了解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

轟北檢新聞稿連傳喚記者間都兜不攏 民眾黨再批北檢辦洩密「包庇、打假球」大笑話
媒體人黃揚明貼出北檢稍早新聞稿提及日期。(圖/黃揚明臉書)

不過北檢新聞稿卻被發現,稍早所寫承辦檢察官傳喚撰稿記者日期是「9月11日、12日、16日」,有記者被傳喚的菱傳媒上週五則發出聲明表示,該記者是在9月13日被傳訊,而鏡週刊今日報導則稱自家記者是在9月12日被傳訊;三立記者則是今天16日被傳訊。

北檢新聞稿發布後又重新將日期修改為12日、13日、16日,不過修改前版本已被媒體人黃揚明貼上社群臉書,質疑北檢新聞稿提到的9月11日到底是傳訊了誰?13日又為什麼沒提?他批評北檢連新聞稿傳訊媒體日期都搞錯。

民眾黨表示,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在特定媒體上不斷充斥各種獨家消息帶風向,以「據了解」規避責任,用道聽塗說來當成是記者查證,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更讓媒體成為檢調羅織罪名的幫凶。

北檢此次分案偵辦洩密案,其「包庇、打假球」之態度與作為,更是一場大笑話。長期放任、甚至勾串特定媒體引導公審之風向,引發社會譁然之後,才草草傳喚記者問話,遂即發聲明「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根本完美演繹「球員兼裁判」的最佳代表。

民眾黨表示,尊重新聞媒體第四權之重要,但司法偵辦中的案件,記者是否詳細查證?亦或只是道聽塗說的刻意帶風向?放消息的是否乃記者聲稱經營多年的檢調?這些基本問題,北檢全然迴避。

民眾黨說,尤有甚者,北檢發布的新聞稿中,連傳喚記者的時間都兜不攏,什麼時間問了什麼人,檢調自己都搞不清楚,這也難怪民眾對於司法信任崩盤。

民眾黨呼籲,如果司法都不能保障嫌疑人無罪推定之原則,也不願對於假消息出面做出澄清,任由各方道聽塗說的報導,不僅破懷民眾對司法的信任,現今檢調自己分案調查,僅用一紙查不出個所以然的新聞稿虛應了事,實在讓社會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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