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重視食安 推動各式認證制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對食品安全非常重視,近年來在畜禽產品上全力推動CAS、有機、產銷履歷等驗證制度,希望產品更具保障,也提供更完整的資訊;農業局同時也呼籲農產品經營業者更應留意產品標示,避免錯誤標示造成消費者混淆,而受裁罰。
農業局指出,民國九十六年制定公布的「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將CAS、有機、產銷履歷驗證納入規範,亦訂定有「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有機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進口有機農產品、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使驗證管理更為完善。
CAS產品強調原料以國產品為主、衛生安全符合要求、品質規格符合標準及包裝標示符合規定,對於申請CAS驗證之產品,必須符合生產廠(場)通過書面資料審查、現場評核與產品檢驗合格等要件,才能授予申請產品之驗證編號及驗證證書,產品包裝才可使用CAS標章及標示CAS文字。
「國產」農畜產品須經有機驗證通過,才可於包裝上標示「有機農產品標章」及「有機」文字;「進口」農畜產品則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家或國際有機認證機構認證之驗證機構驗證及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才可於包裝上標示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字號及「有機」文字。
產銷履歷之產品係符合各階段臺灣良好農業規範作業基準,其產品包裝才可黏貼產銷履歷標章,供消費者查詢到產品之生產或流通相關資訊,讓每個生產階段的資訊更為透明。(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