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可申請太陽能補助 藍委:萬一被拆除,白損失600億元

行政院昨(25)日推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經濟部將補助最高40%的頂樓太陽板建置費用,預計編列600億元,但是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就有立委質疑,根據該辦法,違建也可以申請補助金,如果之後又遭拆除,不是浪費公帑嗎?主計處長朱澤民表示,這方面法律可以檢討是否要分開處理。

行政院長賴清德拍板定案,將編列600億元預算,補助最高40%的太陽能板裝置費,但是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26)日指出,綠能屋頂讓違建屋頂也裝太陽能板,如果之後遭到強制拆除,600億元不就是白白損失?藍委盧秀燕也提出質疑,是否過去也有違建取得補助的例子,這樣是拿民眾的錢去補助違建戶。

面對立委的質疑,審計長林慶隆表示,他自己不希望蓋在違法的屋頂上,會對政院提出警覺性意見,主計長朱澤民則說,目前還沒取得綠能屋頂計畫的相關規劃,政府目的是開發多元電源,但是能不能分開處理,法律面可以再檢討,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解釋,如果屋頂上有違建,太陽能板就會架在違建上面,與違建做出隔離

能源局官員表示,並非設置多少成本就補助40%,而是明訂每KW(千瓦)建置可領的補助金額,預計1周內會提出方案,另外關於台電躉購費用,由於原則上補助是希望民眾以自發自用為主,所以收購價會傾向「補多少才降多少(費率)」,累計20年收購期間的費率降幅會與補助金額一樣多,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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