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律師批消費死者 呂炳宏臉書反擊

震驚全台的八里雙屍案,法院日前做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人判賠新台幣368萬元,老闆呂炳宏認為自己沒必要連帶負責謝依涵的罪刑。事後,律師周武榮在臉書表示,呂炳宏曾在法院中為謝依涵說好話,法官也多次套用呂的言論,讓謝依涵最終免於死罪,並稱謝的命是你救的,還批呂一直消費死者。呂24日在臉書PO文反駁律師的言論。

呂炳宏臉書PO文內容如下:
1.我不知道大律師有沒有讀過這部到腰部高的卷宗,還是看看判決書就開地圖炮?

2.陳北北是我好朋友,我絕對不會消費他,您沒看到目前為止我都在炮法官,不去認定事實只會鄉愿的死者為大,創造一個完全不符合科學證據的故事,然後抄來抄去錯誤百出,兜來兜去最後當然兜不攏要硬拗。我能理解您讀了錯誤事實假設的判決書當然就會產生錯誤結論。

3.我只寫了法官判決書內出現的94萬,就被您炮消費北北,那我還是直接把“科學證據”跟您報告一下,您知道北北0.038ppm跟老師0.3ppm身上的安眠藥含量相差10倍,胃裡都有一大堆安眠藥,法醫證詞說北北「尚未昏迷」老師超高。法官也不管科學證據就自己寫第五版「兩人店內下藥迷昏,扶出去,殺害」,因為在店內昏迷所以我也要連帶。事實真有法官說的這麼簡單嗎?因為你公司有公司車,「出門-開公司車-撞人,這是個不可分割的因果」,所以公司車出事公司一律用188判賠,法官是這樣搞的,大律師您覺得合理嗎?

4.隔壁老闆證稱當晚看到謝跟老師二人一起走過門口,還打招呼有回應,沒多久謝一人跑回來,期間都沒看到北北,用藥效跟人證搭配我舉一個例,若老公老婆去咖啡館喝咖啡,老婆頭暈,你會隨便請個咖啡館店員幫你扶太太回去,而你繼續喝咖啡不陪老婆回家?這件事問1000間店,1000對夫妻都不會發生,但偏偏那晚發生,這麼特殊的過程,法官完全不去解釋,只用「兩人店內下藥迷昏,扶出去,殺害為不可分割的因果」,事實真的這麼單純嗎?也煩大律師幫忙想想常理為何會發生這種事,我的理解是若不是前面三年有94萬的糾葛,三人間的特殊關係,說保守一點可能謝是北北的看護工,我認為常理這過程就會完全成立發生。結果法官只說「兩人店內下藥迷昏,扶出去,殺害」,這完全跟科學證據兜不攏啊!

5.今天您請來一個員工表現良好,後來走入歧途殺人,法院讓心理師來問事件未發生時大家對他的看法,我照實說他表現良好,大律師難道您會因為他後來殺人而改變說法嗎?

6.然後法院新聞稿都認證說我不是因為沒檢查謝為客人準備的飲品安全而負責,您舉的例再想想再想想!

7.我想我們最大的差異在,我想知道真相,您覺得死者為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