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被裁定羈押禁見 高等法院駁回抗告

楊姓男子看護回應記者,「(有什麼話想說嗎?)抱歉,他人很累、很虛弱,需要休息,謝謝。」

坐著輪椅,神情疲憊,他是高齡近90歲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楊姓總經理,在鄭文燦收賄案中涉嫌行賄,同樣被列為被告。不過12日的第3次羈押庭,法官裁定維持1千萬元交保;但前一天鄭文燦則是遭羈押禁見。

律師隨即提出抗告,桃園地院漏夜呈交高院,一大早律師也到看守所律見。

鄭文燦律師陳永來回應記者提問,「(他今天有吃早餐了嗎?)我不知道。(他狀況如何?)都很好。(對抗告結果會有信心嗎?)謝謝。」

監察院長陳菊表示,「我在監察院的職務,不能也不方便對偵辦中的案件表達任何的意見,那我期待勿枉勿縱。(被解讀是黨內的內鬥?)沒有評論。」

而鄭文燦遭羈押的關鍵原因,來自檢方第2次抗告書狀中的新證據,傳出鄭文燦主動交出手機自清,讓檢察官發現他在5日應訊前,曾用LINE傳送應訊答辯方向給施姓秘書,有串證之虞,更似乎有管道掌握檢調動作。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呼籲,「有2大內鬼是待查的,在這邊要呼籲法務部的部長鄭銘謙跟檢察總長刑泰釗,必須要徹查到底。」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質疑,此案被壓了7年才辦,以及調查局桃園市調處當年偵辦時,疑似有人向涉案地主透風報信,應清查是否有內鬼;桃園地檢署也已分案調查洩密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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