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一家四口1死3傷 駕駛二審遭判9年10月

民視新聞/林樹銘、陳俐臻 高雄市報導

前年(2021年)12月,高雄愛河畔的河東路發生一起酒駕事故,當時肇事駕駛黃子洋酒後上路,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4口,造成1死3傷,一審高雄地院判黃子洋7年10個月、賠償3550萬。如今二審結果出爐,刑期加重2年,判處9年10個月,不過,車禍被害人林先生再度痛批,司法正義已死,指對方沒有悔意,試圖脫產規避賠償。

車禍當事人林先生說,「我的心情很沉重,我覺得台灣司法正義已死。」

林先生失望的說出重話,1年多過去了,他還戴著護頸坐著輪椅,來到法院前要等待司法給個公道,卻等到二審宣判,酒駕撞他一家人的黃子洋,被判9年10個月徒刑,比一審增加2年,但他卻永遠失去了妻子及美滿的家庭,讓他怎麼接受?

高雄酒駕撞一家四口1死3傷 駕駛二審遭判9年10個月
高雄酒駕撞一家四口1死3傷 駕駛二審遭判9年10個月

車禍當事人林先生說,「當時黃子洋當庭說了3個謊,第1個他說他在民生二路口沒有闖紅燈,4月份的時候第一段影片勘驗到了,第2個謊說我們是從斑馬線上突然衝出來的,第2段影片也勘驗到了,我們已經是在斑馬線中央被車子擋住了,他才有機會去衝撞到我們,第3個謊最離譜他的供詞前後不一,為什麼執意要酒駕?他認為他可以安全駕駛車輛。」

回顧當時,2021年12月林先生與妻子帶著2個女兒,在高雄愛河畔過斑馬線時,被酒駕的黃子洋高速撞上,造成他的妻子當場不治,而倖存的一家3口,現在還在漫長復健。

高雄酒駕撞一家四口1死3傷 駕駛二審遭判9年10個月
高雄酒駕撞一家四口1死3傷 駕駛二審遭判9年10個月

一審高雄地院判以酒駕致死罪處黃子洋7年10個月徒刑,民事賠償3550萬元,林先生希望二審開庭能以殺人罪來量刑,但還是事與願違。

車禍當事人林先生說,「110年(2021年)7月1日宣告判決的時候,我已經崩潰過一次了,我要面臨我跟我女兒身心方面的治療,還要面對這麼長的司法訴訟,我跟大家講白的,我早就知道我們台灣司法很黑暗了。」

憑藉一己之力到處陳情,只為了能推動酒駕修法,林先生回想這段日子以來的艱辛,車禍後無法正常工作,自己加上2個女兒的龐大醫藥費。

林先生說,對方花大錢請律師還試圖脫產,讓人心灰意冷,司法卻未能重罰酒駕肇事者。現在二審判決雖然比一審加重2年,依然難平心中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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