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兩階段 7月起加重罰連座先上路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7日電)立法院3月通過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對酒駕的罰則。交通部將分兩階段實施,7月起加重罰鍰及同車連座處罰先上路,酒癮治療及加裝酒精鎖預計明年3月實施。
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的罰鍰,都是新台幣1萬5000元至9萬元,新規定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對汽車駕駛人罰則為3萬元至12萬元。
另原規定汽車駕駛人酒駕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吊扣駕駛執照1年,新規定為吊扣駕照1至2年;而原規定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且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2年,新規定是吊扣駕照2至4年;汽車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維持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
原本拒絕酒測罰鍰是9萬元,新規定提高至18萬元,且新增每次加罰18萬元。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連座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元至3000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根據交通部日前預告的裁罰基準,汽機車駕駛酒駕超標,對未滿20歲的同車乘客罰600元至900元,對20歲的同車乘客罰鍰分日間及夜間,夜間罰1500元至1900元,日間罰2200元至3000元。
7月1日起,騎自行車酒駕超標也會受罰,根據新規定,處600元至1200元,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可罰2400元。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規範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而被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依規定考取駕照後,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酒精鎖,處6000元至1萬2000元,這兩項新規定預定明年3月1日起實施。
交通部說,酒癮治療實施對象、機構、方式、費用及完成酒癮治療認定等,正與衛福部溝通,有關酒精鎖的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等相關辦法正與內政部討論。(編輯:陳惠珍)1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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