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廈水域事件 管碧玲:海巡無隱匿碰撞動機 第三責任險揭露事實

中國大陸籍漁船日前越界遭海巡署追緝翻覆,造成四名大陸船員落海,其中兩人溺斃。金門地檢署指海巡在巡防艇上無錄影器材,外界質疑海巡隱匿雙方追逐過程船身碰撞。

海巡署兩度重申,全案僅歷時五分鐘,因擬強靠登檢而未能即時蒐證,但不影響真相;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天表示,海巡沒有隱匿的動機,且有第三人責任險就代表有碰撞,這種事無法隱匿。

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14日越界闖金門海域遭海巡人員追緝,拒檢後蛇行翻覆釀兩死。(圖取自海巡署網站)
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14日越界闖金門海域遭海巡人員追緝,拒檢後蛇行翻覆釀兩死。(圖取自海巡署網站

中國大陸一艘「三無快艇」(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14日越界闖入金門海域,遭海巡署追緝後翻覆,造成四人落海,其中兩人溺斃。金門地檢署昨晚表示,大陸漁船翻覆釀兩死事件,海巡隊稱沒有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過程的影像紀錄,為還原案發事實,檢方對巡防艇長及駕駛製作筆錄、調閱案發海巡隊通報紀錄、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涉案船隻及巡防艇均已吊至陸地存放,經勘查未在巡防艇上發現有固定的監視錄影器材。

媒體報導質疑海巡署僅提到對方蛇行翻覆,隱匿碰撞事實。管碧玲今天對此強調,這種事情不可能隱匿,海巡沒有隱匿的動機,且會有第三人責任險就代表有碰撞,海域和陸域車禍是一樣的,但因沒有媒體前來確認,導致誤解產生。

管碧玲上午在臉書發文指出,海巡署緊追登檢前任何個案都是一個不斷貼近,多次碰觸過程,因為要靠近,才能跳上受檢船舶,在靠近、調整彼此船位過程,就有持續碰觸風險。海巡署的說明方式是基於日常經驗,沒有隱匿的動機,這種事情無法隱匿,誰都知道。

管碧玲重申,兩天前就揭露此案受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這也是基本常識,「會有第三人責任險,就是有碰撞」,海域和陸域上車禍是一樣的,沒有碰撞,怎麼會有第三人責任險。但當她在說明這件事情時,有立委來確認,卻沒有媒體來確認,誤解因此產生。

管碧玲也強調,海巡在海上執法是在搏命,令人十分心疼,因為不斷看到海巡在生死一線間執法。有關案情部分,她說海巡署說法會被認為難昭公允,所以一直說不偏不倚,大公無私,請檢察官偵辦還原真相,但是有關隱匿碰撞這件事,與案情無關,必須替他們說明。

管碧玲呼籲,海巡是國家寶貴資產,他們在海上替大家抓走私偷渡毒品槍枝,替國人護漁救難千里送藥,請大家珍惜海巡,請大家相信司法,「請大家可以罵我、不要罵海巡」。

此外,金門地檢署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對於媒體報導「金門地檢:碰撞翻覆」,澄清檢方並未對媒體就此案意外發生的責任歸屬表達意見。金門地檢署發言人及新聞稿也未曾證實雙方船隻是碰撞翻覆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昨天深夜和今天上午兩度重申,由於本次執法過程中未能全程錄影、錄音,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引發家屬及外界質疑。但海巡署CP-1051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執勤時有賴執勤人員以各級艦船艇配備的手持式攝影器材進行蒐證,相關器材置於駕艙,遇有將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人員運用蒐證。

海巡署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本案發生僅歷時五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雖讓事證分散,但不影響事實真相始末。

海巡署說明,本案執法過程中,船上四名執勤人員,有兩人預備登檢、一人操船,另一人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因中國快艇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艇艏迂迴航行,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船身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執勤人員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使得負責蒐證者未即時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對於死者家屬的傷痛,海巡署說,深切體認也將全力協助其處理後續事宜,除於家屬抵金後,就向他們完整說明相關案情外;案發後,海巡署也秉持不偏不倚、勿枉勿縱原則,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並在檢察官指揮下,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家屬參與相關勘(相)驗程序,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前。

海巡署表示,台灣是個高度法治國家,有完整司法體制,相信司法機關的調查程序必定可還原事實,也期盼社會各界相信台灣的司法調查。​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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