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洗錢案判1年定讞 5/11將入監

扁家洗錢案官司纏訟多年,最高法院上月26日認定高雄市議員、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有主觀洗錢犯意,判刑1年定讞。高雄地檢署今天表示,目前已發出傳票通知入監,預訂5月11日下午3時30分報到。

此外,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表示,今天將向總統府、行政院與立法院,針對褫奪參政權違憲議題請願。對此,台中監獄副典獄長黃勝雄今天受訪時表示,陳水扁事先未提出相關申請,是否違反保外就醫規定,將派員到場了解,後續依狀況議處。

扁家洗錢案官司纏訟多年,最高法院認定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前總統陳水扁兒子有主觀洗錢犯意,判刑1年定讞。(中央社資料照)
扁家洗錢案官司纏訟多年,最高法院認定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前總統陳水扁兒子有主觀洗錢犯意,判刑1年定讞。(中央社資料照)

高雄地檢署上午發布訊息指出,此案為台北地檢署指揮執行案件,由於被告住居所地均在高雄地檢署轄區,經北檢囑託代為執行。在收受囑託函文後分案辦理,並由承辦檢察官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目前已發出傳票,訂於5月11日下午3時30分報到。

纏訟多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更二審依洗錢罪判處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2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

不過,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涉以海外帳戶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依洗錢防制法判陳致中1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新台幣150萬元;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說明,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指示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

陳致中事後也發布聲明,「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託付,但地方建設、鄉親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編輯:秦穎雯

更多相關新聞
阿扁為兒子上凱道請願「踩紅線」法務部回應了
諷樂見陳水扁上凱道 藍委喊話蔡英文特赦
陳水扁上凱道請願!網友酸爆 喊話法務部:病況好轉快抓回去關
「保外就醫」上凱道請願 立委:只想讓自己跟家人有特權、適可而止
護子心切衝凱道 陳水扁行使首次請願權
陳致中洗錢案判1年定讞 5/11將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