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懲治台獨 「不去陸港澳就沒事?」 郭正亮 :想得太簡單

大陸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並在發布之日起實施。對分裂國家罪危害特別嚴重的,可判處死刑。前立委郭正亮表示,有些人認為不去大陸、港、澳,就會沒事,想得太簡單。中國大陸簽署司法互助的有65個國家,裡面就有一些與它友好的國家,有人會不會因而被遣返或引渡,這有著不確定性。

針對大陸公布懲治台獨新規,郭正亮今(22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公檢法加國安局出來宣布,這前所未見。這是以意見的形態出來,表示還沒成為正式的法律,但如果成為正式的法律,就一定要追究到底,因只是意見,還是具有很大的政治性。這裡有兩個關鍵︰一個就是適用於這個法律意見的行為樣態,比如第一條是推動台獨,也就是法理台獨,這樣民進黨員都是,因為民進黨有台獨黨綱;還有第三條,則是推動台灣參加以主權國家為主的國際組織 ,那麼WHA是不是?

郭正亮接著指出,這是法律意見,所以還是會根據情節的輕重來作公告,所以還是會以公告為主,也許未來名單會更多。

至於執法效力,郭正亮點出,有些人把它想得太簡單,認為不要去大陸、港、澳就好了,就會沒事。因為中國大陸簽署司法協助互助的國家有65個,裡面就有一些與它友好的國家,所以會不會因此被遣返或是引渡,有著不確定性。

郭正亮更表示,這個法律意見,會有灰色地帶,所以政治的威懾性比較強,可是不要等閒視之,這跟過去大陸國台辦的作法不一樣,這已經接近準法律,未來大陸也會針對懲治的4種樣態公布新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