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爸媽新課題,合作父母 怎麼當?

【記者 薛秀蓮/台北 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108年國人離婚對數計54346對,其中結婚未滿5年者共18816對,占34.6%,為近10年新高。相愛容易相處難,做出離婚的決定是痛苦的,但若有小孩加入婚姻戰場,對各方來說更是折磨。婚姻走到盡頭,在完全不想見到對方、卻要讓孩子跟對方保持良好互動,雙方要為孩子穩定成長而成為「合作父母」,這是每一對離婚夫妻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范國勇表示,該會長年駐點地方法院家事/家暴中心服務處,每年協助約3千個離婚高衝突家庭,觀察到離婚高衝突家庭父母經常出現許多試圖影響孩子和另一方關係的不當教養行為,如父母雙方不斷「互相攻擊」,責怪對方不瞭解孩子的習性、教養方式不妥等;或是對孩子「避而不談」爸媽離婚的狀況,擔心對孩子造成影響。范國勇表示,其實孩子有觀察能力,爸媽不談或說謊的結果,很可能造成孩子的誤解或自責,特別是越小的孩子,越會認為父母離婚是自己的錯。此外,父母可能因為不斷衝突而自顧不暇,無力關注或「忽視孩子」的身心影響;更可能因為自身情緒而「妖魔化對方」,形塑對方不良形象,如指稱對方外遇、遺棄等;與孩子同住的父或母也可能以各種說詞推託、百般刁難「阻撓探視」孩子,有時會導致孩子不願或不敢與對方來往。

為了幫助面臨家庭離異風暴的大人及孩子們,在法院第一線、協助無數家庭紛爭的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們,將工作中的行動研究和心路歷程匯集成書,出版《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一書,透過10個親子會面的故事,說明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此外,現代婦女基金會也與啟示出版社、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合作辦理《離婚爸媽新課題,合作父母怎麼當?》講座,邀請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家暴服務中心黃心怡主任、資深心理師鄭玉英博士、楊晴翔律師,以身在第一線、協助過無數家庭紛爭的資深工作者角度,來和大眾分享,在離婚後學習如何「合作父母」的新課題。

展現,有個案例其實孩子很想見媽媽,但在爸爸的面前,孩子不斷表示很害怕、不想見到媽媽,也不喜歡媽媽給的玩具;但在親子會面時,卻是開心的和媽媽玩。待會面時間結束後,立刻又板起臉說她下次再也不要來見媽媽。孩子在面對爸媽時的「變臉」,看似忠誠於一方,但卻必須對另一方表示厭惡,心中需要承受多大的痛苦?

「合作父母」不是本能,需要後天學習,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雙方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而婚姻走到盡頭的夫妻,仍然可以透過各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的所提供的親職講座或社工協助,為孩子試著成為「合作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