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環境調查 環保署初審:須說明降載規劃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8日電)環保署今天初審竹苗與彰化、雲林等離岸風電案對鳥類生態調查報告。一共18案都建議修正通過,但須於7月底前補充、說明降載(停機)初步規劃,再送環評大會審查確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午召開「新竹苗栗地區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彰化雲林地區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兩場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議。
這兩項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是依環評大會要求針對鳥類通行廊道的規劃,應俟完成106年秋季到107年春季鳥類環境影響調查報告,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規定完成審查後方予定案。
開發單位承諾為顧及保育鳥類生態,於環評大會曾允諾會對大型鳥類及保育類鳥種大規模穿越風場進行降載。因此今天初審會議雖然對18案都建議修正通過,但是決議開發單位必須在7月31日前補充、修正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並經環評大會審查確認。
報告重點包含須補充說明降載(停機)機制啟動情境,以及初步規劃執行內容等。另外,取得開發許可的各風場開發單位,應依據風場營運前的環境監測資料,在營運半年內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送審。
依報告書資料,新竹苗栗地區包含竹風、海能風場。彰化雲林地區則有三區塊風場,航道外側有大彰化西北、東北、西南、東南等9案;航道內側有西島、彰芳、福芳、中能、台電二期、福海等6案,以及雲林風場。(編輯:孫承武)10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