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地政處2人涉貪 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爆發官員貪瀆案件,陳姓和張姓2名科員涉嫌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2人已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雲林縣政府表示,將全力配合檢調查辦,杜絕不法情事。

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民眾檢舉,發現才剛驗收完成的農路、排水路就出現瑕疵,疑有公務人員涉貪,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偵辦,進而追查出雲林縣政府地政處陳姓和張姓科員,長期收受農水路工程承包廠商賄賂、招待喝花酒,並未依標準程序進行工程查驗或故意放水圖利廠商。

檢方日前搜索雲林縣政府地政處辦公室等處所,帶回2名官員及廠商等人進行偵訊,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偵辦。其中,陳姓、張姓科員和陳姓廠商被聲押禁見,但法院裁定結果,陳姓科員羈押、張姓科員及陳姓廠商則各以1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經台南高分院撤銷原審交保裁定,發回雲林地院重裁後,張姓科員和陳姓廠商均已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