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追緝幣商車手 循線查獲員警涉案勾結詐團

(記者陳正芬翻攝)
(記者陳正芬翻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去年七月偵辦詐騙集團假幣商車手案,查緝二名假幣商車手,扣得相關犯罪資料,並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車手在押期間順藤摸瓜查出有黑幫涉及詐騙,更有員警、律師參與其中,全案查扣市價五千多萬元USDT虛擬貨幣,共起訴三十三人。

雲林地檢署指出,偵辦該案發現在押廿八歲陳姓假幣商車手,面交金額高達新台幣六千多萬元,且三十歲胞兄陳○瑋前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某派出所警員,共同勾結曾任偵查隊偵查佐三十一歲洪○隆,陳○瑋為陳姓車手詢問洪關於偵辦詐欺之科技偵查方法,並引介認識陳姓車手。

地檢署說,洪○隆偵查佐竟利用職務之便為民間業者查詢民眾個資後提供業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更為拓展財源充當台灣車手團與境外機房商戶對接中介角色,與詐團合作、談定抽成、賠付等;為詐團及其他高雄地區詐欺集團打聽車手被哪分局逮捕及逮捕等。

此外,將員警詢問例稿提供給詐團成員,教導詐團成員取得交易紀錄、應答內容等等,甚至引介境外機房與台灣車手集團合作,抽取中人費而包庇數個詐欺集團。

雲林地檢署表示,循線追查發現車手團除以假幣商,更有佯為投資公司面交收取詐騙款項,四十三歲于姓車手頭為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旗下車手人數眾多中,上手吳男統領數十個台灣車手團,曾管理的虛擬貨幣錢包多達四十幾個以上,配合成員有水房頭劉男、柬埔寨機房之商戶端中介陳男等人,並與不具律師資格之法務、綽號「安律」安男合作,安男於偵陪或律見時了解案情回報給詐團。

全案前後共搜索二十餘次,扣押被告等人名下財產九千多萬元,扣押USDT虛擬貨幣一七一三三二三點三三顆,市價五四八二六三四六點五六元,被害人受害金額達一億三千多萬元;並偵結以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等共起訴三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