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空污納管元旦上路 台中市加強查核輔導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年8月24日修正「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餐飲業須裝設空污防制設施,但考量疫情影響,宣布新設一定規模的餐飲業延至明年1月1日起實施;既存餐飲業符合規範期程不變,於明年2月1日起實施。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目前169家達一定規模的餐飲業者,已有約9成完成裝設空污防制設施,呼籲餐飲業者落實安裝,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台中市目前列管169家營業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300位座位數以上的餐飲業者,約有9成餐飲業者已裝設空污防制設施,另未裝設防制設備的餐飲業者,應於規定時間內依管理辦法設置集氣設施、油煙處理設備,並符合相關設置距離、處理風量與效能規範,且應落實記錄操作、清潔或保養情形。若業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環保局指出,台中市餐飲業多與住商混合區比鄰,導致油煙異味逸散引起附近居民關切,在餐飲油煙污染陳情案件中,常見餐飲業者未設置或未正常操作污染防制設施所引起,因此要求餐飲業者落實安裝油煙設備、確實操作、定時保養維護紀錄,有效降低油煙逸散及維護空氣品質,同時顧及鄰近民眾健康。
環保局提到,今年度不僅加強派員進行稽查及輔導業者裝設或改善油煙防制設備,也透過視訊會議邀請台中市連鎖店、各類型業者及燒烤業等列管場所參加餐飲業宣導會,會中除透過法規宣導外,也邀請朝陽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系教授楊錫賢,講解烹煮時該如何防制油煙逸散污染,以改善餐飲油煙對環境空氣的影響。
此外,今年度「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公告後,環保局發現多數列管餐飲業者查核缺失,以未填載操作及維護保養紀錄單為主。因此,環保局呼籲餐飲業者每個營業日,至少要依法規要求填寫紀錄,並保存紀錄2年,相關保養維護記錄表格可於台中市政府餐飲油煙防制網站(https://gstie.epb.taichung.gov.tw/page/about/index.aspx?kind=70)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