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丸/蝦仁漿等水產製品 南市5業者違規

食藥署公布對魚丸、花枝丸、甜不辣等水產煉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台南市有5家業者不合規定。(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公布對魚丸、花枝丸、甜不辣等水產煉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台南市有5家業者不合規定。(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9日公布魚丸、花枝丸、甜不辣、蝦仁漿等水產煉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在抽查的76家業者中有18家不符規定,其中台南市的者就有5家,其且中3家更是有多項不合格。

食藥署表示,水產煉製食品種類眾多,如魚丸、花枝丸、甜不辣、蝦仁漿等,為確保是類產品之原料及製程環境等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經與地方政府聯合執行113年水產煉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就業者有無實施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產品標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保存來源文件、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等項目進行查核。

食藥署表示,專案共計查核76家食品業者,發現1家電子申報不實、2家不符合GHP、5家不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而9家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專門職業人員、4家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及11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

食藥署表示,南市查獲的不合格業者有5家,其中田庄食品於日前罐頭食品檢查時,就曾查獲不合格,本次仍有HACCP查核不合格,被開罰6萬元,且存放逾期黑芝麻粉再被處以30萬元罰款,總計處36萬元罰款。

緯鳳興業則因GHP不合格被處罰款6萬元,且HACCP查核不合格再被開罰12萬元,同時也查獲魚條、薄鹽漬鯖魚等產器標示不合規定,又被處以4萬元罰款,總共被開罰共22萬元。

台南市佳味豐食品北門廠則被認定不符合GHP要求被處以6萬元罰款,且HACCP查核不合格再被開罰6萬元,未以電子申報產品溯及追蹤系統再罰3萬元,又未依規定設置核備衛生管理人員被處以3萬元,同時其產品蒲燒鯛、冷凍蒲燒鰻之標示不合格,再被罰款7萬元,共計被處以25萬元。

台南市勝益水產未依規定設置核備衛生管理人員被處以3萬元。

台南市和興食品因被查獲存放逾期之豆皮,被處以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