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喊京華城合法 游淑慧轟亂扯:只敢用部分法條騙小草 籲說明兩件事
[Newtalk新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民眾黨立委黃珊珊19日表示,京華城不是都更案,是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案,適用的法規是《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本來就授權台北市自訂容積獎勵,強調京華城的容獎是台北市的「通案」、而非唯一。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今(20)日痛批黃珊珊,撇清關係又說三道四、亂扯一通,只敢用部分法條騙小草,「懂法、玩法、亂法」。
「死道友不死貧道」,游淑慧今天在臉書發文回嗆黃珊珊,民眾黨政治獻金亂帳 、京華城案容積案,全都有黃珊珊,但黃珊珊都沒事」,她一方面撇清關係說,京華城非她業管項目、她不會處理,一方面又出來說三道四、亂扯一通。
游淑慧指出,黃珊珊堅持京華城案的法源依據是《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是柯市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主動幫京華城修擬的細部計畫、幫京華城創設的容獎項目。
「這不是愛公務員、而是害公務員啊!」,游淑慧直指,這變成自證柯市府圖利,而且也打臉柯文哲之前說的「今年3、4月才知道」的瞎話,她狠酸,黃大律師開出的這帖藥是毒藥還是良藥?這些被告要不要喝?就看未來柯文哲、彭振聲和黃景茂的辯護主張敢不敢用就知道,黃珊珊瞎扯嗆聲也沒用。
游淑慧表示,按照黃珊珊的證詞,是柯市府「主動」認為京華城有必要增加容獎;那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就慘了,他們必須要說明兩件事,首先,他們為什麼覺得京華城有必要增加容獎?合理必要性在那?其次,除了京華城,他們還主動給過那塊非都更、非危老、非海砂的私人改建案容積?黃不是說「通案」?當時審議資料和過程裡,完全沒有市政府的必要說明。
游淑慧秀出京華城案2020年的提案資料,「明明京華城才是提案人」,法源依據就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砲轟黃珊珊為什麼要凹成《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兩條法規差異在那?差異就在提案人是誰、主動權誰發動。
游淑慧直言,若把法條文字攤開來看,黃珊珊每次只敢用條號和部分文字騙人,為什麼要把提案擬定的責任攬在柯市府身上?是否為日後京華城容積率保衛戰留下法律伏筆?方便京華城日後能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主張是市府主動給的、就不能收回。她強調,律師天職是為客戶利益辯護,只不過不知道「黃律」服務辯護的對象是台北市民?柯文哲?還是沈慶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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