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冒名詐騙 二審改判免坐牢

黃琪冒名詐騙,台灣高等法院將涉犯的3罪合併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黃琪冒名詐騙,台灣高等法院將涉犯的3罪合併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黃琪冒名租房、詐取凱基證券手續費優惠及免費試駕奧迪跑車,一審依詐欺等罪將他判刑1年2月,另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4日將他涉犯的詐欺等3罪改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除判刑3月的偽造文書罪部分可上訴三審,另兩罪已判刑定讞。

2016年黃琪出獄後,為了討周姓友人歡心,自稱是名人的祕書,替周向凱基證券爭取期貨交易手續費優惠,另假冒國泰集團親戚,向車商騙取試駕400萬元奧迪跑車7天,他還冒用周男名義租房,做為兩人「愛的小窩」。

高院認為,黃琪犯罪動機是為了討好周男,沿用他多年來早已慣用的冒充名人或財團後代的詐騙手法,且犯罪所得不多,對被害人經濟上損害微小。

高院指出,對黃琪應著重矯治、教化及心理輔導,不是科以入監的重罰,將他改判可易科罰金的刑度;法官也希望他勇敢面對荒唐過去、重拾真實的自己,未來終能覓得屬於自己美好且踏實的生活。

黃琪另涉假扮國泰千金蔡佳玲,詐騙林姓前男友及林男母親共1.26億元案,台北地院昨開庭,法官當庭拆封一本神祕筆記本,將當作本案證據。黃琪說,筆記本內容是他寫來自保用,可證明與林男母子的金錢往來。

法官也審理聲請停押案,律師說黃琪願意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不會逃亡;檢方說,黃琪不斷犯罪,先前出獄不到2個月就犯案,可見有反覆實施之虞,交保可能逃亡或造成公眾重大損害。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馬國女大生命案偵結 28歲梁嫌依殺人罪起訴
擦撞當下和解!女先走就醫 莫名變「肇逃」
「用電磁爐炸雞」熱油噴濺 飲料店廚房燒掉
黃琪冒名詐騙 二審改判免坐牢
不爽酒友挑逗求歡 男狂毆打死在遺體旁和女友辦事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