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爬ETC門架的,6人中僅1人是前收費員

高公局:爬ETC門架的,6人中僅1人是前收費員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針對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員28日攀爬ETC門架,高速公路局指出,有6名人員違法攀爬並毀損位於國道一號15.5K北向內湖路段 ETC門架,並造成該路段自16:30起交通壅塞,至20:00始漸漸疏解恢復正常。

ETC門架遭自救會6名會員攀爬佔據,經初步比對,其中除了一人為高公局前收費員外,其餘5名均為勞團成員。公警局佈署警力於23:10排除,6名攀爬ETC門架6人員已平安離開門架,其他人員也陸續離開。

高公局說,國道公路警察局為維持國道秩序及陳抗人員安危,封閉該路段部分車道,僅餘內側車道通行,造成回堵最嚴重至三重交流道約12 公里,對向(南下)因減速觀望,交通受影響,高公局即時採取交通疏導作為,於17:35封閉內湖交流道北上兩處交流道入口,成功路入口匝道於22時開放,並利用沿線資訊可變標誌、1968即時路況網站、1968App及請警廣協助發布即時訊息,請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及提前改道。

對於收費員自救會行為,高公局說,政府予以嚴正譴責,此種行為除觸犯刑法毀損罪外,並涉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至其他未參與攀爬門架相關人員,也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妨害安寧秩序;在主線上下客之車輛及人員,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將由執法單位蒐證嚴辦。

另外,高公局也說,華隆公司員工領不到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與高公局已依法結算收費員資遣費並加發及補足7個月薪水,兩者完全不同!

高公局表示,華隆案是因該公司發生經營危機,步入關廠,因雇主未善盡責任勞退準備金提撥不足,積欠退離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華隆自救會希望政府體恤勞工弱勢,共謀優先保障勞工債權方案,近日經勞動部協調15家同為債權金融機構,同意捐贈部分金額作為處理勞工債權之財源。

高公局說,因國道由人工收費改為電子收費精簡收費員,除依法發給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外並爭取加發及補足7個月薪水,也盡力協助收費員進行工作轉置相關事宜,善盡雇主責任,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抗爭陳情,則是要求不適用勞基法的年資均比照勞基法辦理,並希望先結算勞保老年給付,高公局無法同意原因在於法律無法溯及既往且無法令可以適用,兩者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