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檢討系列/到底誰讓單項運動協會變「邪」會?

里約奧運檢討系列/到底誰讓單項運動協會變「邪」會?

【編按】2016里約奧運閉幕,很快四年後、2020東京奧運將至。本屆奧運台灣隊拿下1金2銅,與教育部體育署在奧運前設定3金2銀1銅目標,有明顯落差。而從謝淑薇退賽事件到戴資穎鞋子爭議,台灣體壇學到什麼?《民報》推出系列報導,一起關心台灣體育發展。 從奧運前、網球一姐謝淑薇抗議「教練遴選」不公,到奧運期間,羽球一姐戴資穎陳情「比賽鞋規定」強人所難,兩大事件都凸顯了「協會」與選手、特別是頂尖選手之間的「戰爭」。 協會,成了人人喊打的「邪會」。協會秘書長,也成為第一個箭靶。 單項運動協會,非政府機關,實為民間單位,它們成立、隸屬於內政部人民團體法規範,不過因為業務內容與運動體育有關,通常接受教育部體育署的金錢補助、並接受體育署的指導與輔導。 理論上,這些單項協會屬於「非營利」性質,也是我國對國際(該單項運動)接軌的唯一窗口,國際組織認定該單項協會,許多正式國際賽事,選手要參加,也因此必須經由協會推薦報名。 就算不查閱任何資料與章程,一般人對單項運動協會的認知和期許,應該是「熱愛這項運動的人所組織而成,而他們的目的是透過各種方法,在台灣、積極推動該運動蓬勃發展,讓該項運動普及、成績及水準提升。」在台灣的單項運動協會,由理事會成員,選出理事長、副理事長,通常由政界或企業界人士出任,負責出錢或找錢。而理事會或理事長,會指派一人擔任秘書長,負責協會運作,他也通常就是協會對外的發言人。在許多協會的實際運作中,有的理事長甚至不管事、指出席重要場合,秘書長擁有相對較大、甚至絕對的權力。 推廣運動還是阻礙發展? 在台灣,某些單項運動的成績,近幾年突飛猛進,像是幾位職業網球選手,達到空前的成就;羽球也是,幾位羽球好手,屢屢在國際上取得突破。但確實,選手打出來了、但協會未必有「跟上去」。 戴資穎事件其實已經不只是鞋子爭議,還有很多與協會的溝通問題。圖/摘自戴資穎臉書粉絲頁 幾位頂尖選手因為不斷與國際接軌、無論是國際賽事、國際組織與他國選手交流,更了解何為「國際水準」,協會內部人員私下也不得不承認,許多協會內部的管理辦法或運作方式,跟不上選手的腳步,「沒想到選手會打這麼好。」 協會通常有「選訓委員會」,來處理頂尖選手參加國家代表隊的選拔與訓練相關事宜。看似公正、由「會議」方式產生名單與相關辦法,實則未必,因為協會的理監事組成、與選訓委員組成,背景就未必公正,結果也難讓所有選手發自內心認可。 在台灣,單項運動協會的協會幹部,也有許多是過去專精該單項運動的「前輩」或「長輩」來執掌,這讓比他們年輕的「後輩國手」,有時必須在「倫理」的考量與約束下,尊重前輩。當然,協會「挾補助以令選手」的案例,在台灣也時有所聞,通常選手是「敢怒不敢言」,因為可能「就沒錢了」,或不知道協會會祭出什麼樣的「處罰」。 心態與作法不改 協會溝通有礙 也就是說,在台灣、協會主事者的心態,通常是「選手歸我管」,而不是「服務選手」或「協助選手」。選手若覺得委屈,通常擔心被認為「找麻煩」或列入「黑名單」,沒有管道反應。選手和協會之間,的確是存在溝通障礙的,協會經常以公文、傳真和電子郵件「溝通」或「下指令」,沒能實質當面「雙向溝通」,引發紛爭案例不少。過去有時,媒體會挖掘報導,但近年來,也形成選手或其周邊親友,透過社群網路、特別是臉書粉絲頁開砲或訴苦的情況。 謝淑薇與父親謝子龍對網球協會在爭議事件的處理難以認同。圖/摘自謝淑薇臉書粉絲頁 以網協為例,被視為口才極佳、手腕一流的網協秘書長劉中興,在「謝淑薇事件」中,飽受質疑,而評價不錯的羽協秘書長蔡鴻鵬,也在「戴資穎事件」中中箭、提出辭職(遭到慰留)。類似的狀況一發生,外界得以一窺協會「會務」,但也很難全盤了解,透過媒體炒作與網路傳播發酵,有時難免兩敗俱傷。但協會通常「說不清楚、講不明白」,或許也不認為「有必要全盤解釋,」紛爭擴大,外界因此產生「家變」、「內鬨」的印象,導致該單項運動的形象和發展重傷,尋求贊助會更困難。 錢少事多還被罵 協會說不清楚 「錢」一直是台灣各單項協會面臨的問題,但錢不是唯一問題,「觀念」、「人才」和「專業」的問題,如今看來更顯得窘迫與急迫。通常各協會僅有人數極少的職員、處理一般會務可能都已經焦頭爛額,更遑論危機處理、國際(外交)事務與其他。部分協會財務許可,可能請公關或活動公司處理相關事務。但顯然,協會「升級」,在現今已勢在必行。 只是每個協會有各自的問題、依據客觀條件的不同,發展程度也不同。據了解,各協會平常也是各自為政,沒有互相交流學習的平台。簡言之,雖然正如某位曾擔任協會秘書長的人士所說,「協會不是只要照顧某幾位選手」,但「幾位指標性的選手照顧不好」,恐怕對推廣該項運動也沒有正面幫助。 協會有沒有做事?有!有沒有把事情做好?未必。其實協會本身的正面形象與專業能力,與選手成績與表現一樣,也都是影響贊助商意願的關鍵。「企業不是沒有錢、但是未必相信協會的品質。」長期從事運動行銷的人士,點出問題點。 單項運動協會的爭議,引起立委和各界關注。圖/郭文宏攝 各單項協會關於「錢」的運用和帳目,如今也成為各界矚目的焦點。協會成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公司」,承接協會的案子,形成變相把協會的經費「左手搬右手」的狀況,在台灣體壇確實存在,體發會委員余政憲就建議盡快訂定「體育團體法」,規範協會運作,而在體育團體法立法前,由體育署落實執行協會的輔導和考核。余政憲說,協會接受政府補助,財務應該公開透明,「應該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 提升專業 協會須自我改革 回歸到協會的本質,是推廣運動、提倡運動,協會本身的成員,應以如運動員般的高標準、要求自己,以「運動員的精神」要求自己。但顯然在現今社會、似乎已成奢求。 但仔細想想,協會想要取得社會大眾認同,達成推廣體育的目標,最重要還是回歸專業,對內提升會務能力、以及與選手溝通的能力,對外提升與社會大眾溝通的能力,互信感提升,才可能讓會務推動、事半功倍,相信真有這一天時,協會不再是「邪會」,社會大眾也會不吝惜給予喝采與掌聲。 更多奧運新聞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