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公費留學考簡章公告 將錄取161人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教育部今(2)日公告113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7月16日起受理報名,10月筆試、12月面試,預定錄取161名,其中特殊生錄取名額從20名提高至40名,每年生活費補助最高可達2.5萬美元,特殊生及赴新南向國家生,不限學群均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有意報考者可上網參閱簡章,希望藉此甄選優秀人才出國深造,拓展宏觀國際視野,培育高階專業人才。

教育部表示,113年公費留學考試共19學群92個學門,預訂錄取161名,包括一般公費生111名、勵學優秀公費生10名、原住民公費生2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10名、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10名。

教育部指出,113年公費留學考試,考試科目為國文作文與專門科目2科,共計3科,7月16日上午8時至7月30日下午5時期間受理網路報名,10月5日舉辦筆試、12月7日及8日舉行面試,12月31日公布錄取名單。

教育部提到,113年公費留學考試的特殊生錄取名額倍增(包含勵學優秀公費生、原住民公費生及身心障礙公費生),從20名提高至40名,並調升生活費額度,以鼓勵並支持較不具出國條件的學子赴海外攻讀學位,一圓出國留學夢。

錄取公費留學考試者,攻讀人文類學群獎助年限最長4年、理工類最長3年,並依留學國城市別提供不同標準生活費,最高可達每年生活費2.5萬美元,3類特殊生將酌增生活費額度;學費補助方面,受獎年限4年者總額上限為12萬美元,受獎年限3年總額上限為9萬美元。

公費留學獎助限定攻讀博士學位,但「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部分學門的研究領域仍可攻讀碩士學位;3類特殊生及赴新南向國家生,不限學群均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教育部今(2)日公告113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預定錄取161名,特殊生倍增。(記者黃朝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