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私校另設補習班 教育部:已提案修法禁止

台中私立葳格高中日前遭學生家長指控,高二普通科數學考題段考的題型與該校設立的市補習班模擬考題型如出一轍,懷疑有洩題嫌疑。教育部今(27)日對此表示,目前已提出修改《進修及補習教育法》至立法院,若法案通過各級學校將不得設立補習班,而既有的12所私校,則必須在五年內停辦。

生活中新/台北報導

台中私立葳格高中日前遭學生家長指控,高二普通科數學考題段考的題型與該校設立的市補習班模擬考題型如出一轍,懷疑有洩題嫌疑。教育部今(27)日對此表示,目前已提出修改《進修及補習教育法》至立法院,若法案通過各級學校將不得設立補習班,而既有的12所私校,則必須在五年內停辦。

教育部國教署副組長韓春樹表示,依照《進修及補習教育法》學校財團法人的確可以申請短期補習班,但前提是學校與補習班必須是不同地址。

韓春樹說,教育部今日將行文給台中教育局及該校要求說明,若該校查證將補習班考題拿至學校考試屬實,抑或學校老師課後在補習班授課等違反教育法規情事,將依法扣減該校補助款或減班,而違反教師則將依照該校的教師獎懲辦法辦理。

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台有設置短期補習班的學校有新北市辭修高中、南山高中;台中市新民高中、新民商工、長春藤高中、立人高中、明道高中、明道普霖斯頓國小、葳格高中;台南市崑山高中;雲林縣維多利亞國小;嘉義市東吳工家、協同高中。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也表示,教育於102年底為配合12年國教,已決定修改《進修及補習教育法》,目前該法案已送至立法院審議,若通過未來各級學校將不得設立補習班,而已設立的學校必須在五年內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