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元政治獻金案逆轉 媒體人陳敏鳳要賠馬英九60萬加道歉

資深媒體人陳敏鳳2015年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指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在2008年透過親信幕僚向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等12位電子業人士收受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文因相關指控虛構不實,控告陳敏鳳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二審以此事可受公評為由判馬英九敗訴,但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陳敏鳳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侵害馬英九的名譽權,今(8)日逆轉改判陳敏鳳應賠償馬英九60萬,並在《聯合報》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全案還可上訴。

陳敏鳳在2015年1月15日刊登在《美麗島電子報》的文章寫道,「根據知情人士透露,段宜康所指的這場聚會是在2007年舉行,一共12個人參加,共同湊了2億元,交給了跟隨馬英九總統長期的幕僚,這位幕僚非常低調,跟馬英九身邊長達數十年。外界曾經質疑這筆錢是否交給了馬英九總統,若以與會人士透露,這筆錢是透過這位人士負責接觸和聯繫,這筆錢一定會交給馬英九手中,毫無疑問。」

馬英九認為陳敏鳳影射他收受鉅額金錢,並有圖利相關電子業者之心,導致他的社會評價、名譽都受到嚴重貶損,未經舉證也未合理查證,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