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起輕症免隔離 雇主若要求快篩陽性勞工不出勤 應給付工資

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0日起輕症患者免隔離,而勞動部隨即發布指引,勞工若因確診身體不適、無法出勤,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未住院之普通傷病假」,且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若勞工希望照常出勤,雇主也應尊重其意願,若片面要求不出勤,仍應給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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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宣布20日起輕症患者免隔離,勞工若快篩陽性可選擇請假或照常上班,雇主應尊重其意願。廖瑞祥攝

有鑑於國內疫情平穩,指揮中心今日公布,自20日(下週一)開始,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符合定義的重症才算確診法定傳染病,一般輕症均無須隔離,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勞動部發布指引,自20日起,勞工如身體不適無法出勤,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1年內有30日額度的「未住院普通傷病假」,只要是未超過30日的部分,雇主都應發給半薪,且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

至於快篩陽性勞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希望照常出勤,勞動部說明,雇主應尊重勞工意願,雙方可協議改採居家上班或遠距上班,但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不要出勤,也不可要求必須快篩陰性才能返回工作場所工作;倘若雇主片面要求勞工不要出勤,仍應照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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