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衝馬路遭撞死 駕駛1.5秒「反應不及」免賠

家長出門一定要把小孩牽好了!如果亂跑發生什麼意外,真的會很難追究責任。桃園市就有一名4歲女童在過馬路時突然衝出去,導致一名駕駛小貨車的男子反應不及失控撞上,最後女童不幸身亡,她的雙親也向駕駛提告求償,不過法院認為駕駛確實無法立即反應,於是判決免賠。

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下午2點左右在桃園市大園區,當時一名江姓駕駛開著一輛小貨車撞上一名突然衝出馬路的4歲女童,導致孩子噴飛倒地,頭、胸部和四肢多處挫傷、顱內出血,在送醫搶救後不治。悲痛的家人指出江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超速,這才撞上女兒。

江姓駕駛開著一輛小貨車撞上一名突然衝出馬路的4歲女童。(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江姓駕駛開著一輛小貨車撞上一名突然衝出馬路的4歲女童。(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夫妻倆一共向江姓駕駛求償583萬,但江姓駕駛表示,他一開始就有看到女童在騎樓下,所以有放慢速度,但是她後來又突然衝出來,讓他措手不及,無法及時剎車。事後法院也調出監視器調查,發現女童原本是以正常速度步行,但後來在47分07秒開始跑向馬路,接著在47分08秒被撞。

女童在過馬路時突然衝出去,最後不幸遭撞。(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童在過馬路時突然衝出去,最後不幸遭撞。(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認為,女童在展現出欲穿越車道到被撞的時間,只相隔了短短1.5秒,且也小於交通大學的文獻資料「百分之95的駕駛人可以在1.6 秒內對交通險境做出反應」,所以江姓駕駛並沒有「能注意卻未注意」的情形,並無肇事責任。桃園地方法院也在去(2020)年12月25日作出判決,駁回女童父母的提告,也要求他們支付訴訟費用。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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