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下載速度低於2M NCC最高可罰300萬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國內4G用戶持續增長,為督促業者強化相關的服務品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品質規範實施要點」,其中明文規定,電信業者提供4G無線上網,資料平均下載速率須在2Mbps以上,若未能達到且限期不改善,最重可罰300萬元。

根據統計,截至今(107)年1月底止,國內4G用戶數已達2,289萬戶,再加上3G服務已確定於今年底退場,預期有越來越多人加入4G行列。為讓電信業者主動改善4G服務品質,NCC參考英美各國標準及消費者申訴案件後,訂出一套規範實施要點。

NCC表示,未來電信業者須揭露「服務效能」、「客服中心」、「客訴處理」、「帳務服務」4大面向,共25項服務品質指標,更須要每年進行2次自我評核與客戶滿意度調查,官方則是不定期抽測。

NCC進一步指出,去(106)年民眾申訴案件中,有46%為連線品質問題,因此要求業者於門市及網頁上,公布4G無線上網資料下載速率,且平均下載速率須達2Mbps以上,若不符合標準將限期改善,否則將祭出30~300萬元罰款,且可連續處罰。

同時,規定電信業者提供國際漫遊關懷簡訊,當數據傳輸累積金額達新台幣5,000元,須有提醒機制;提供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客戶權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認證;語音及行動上網資費試算;並不得對客戶未申請的服務收費等。

電信業者則回應,將全力配合主管機關要求,但須再瞭解NCC的測量標準,像是偏遠地區或訊號易受阻地方,要完全達標有一定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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