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種藥 納健保給付

中央健康保險署於近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多項新藥納入健保給付案和給付規定擴增案,其中包括治療NTRK基因融合實體腫瘤、帕金森氏症等新藥納入給付,以及開放併用二種治療失智症治療藥物於中重度及重度阿滋海默氏病之失智症、放寬成人使用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治療藥品、治療社區性肺炎抗微生物藥物擴增於小於兩個月之新生兒及嬰兒。

健保署表示,此次藥物共擬會議同意把不分癌別、具高度選擇的TRK融合蛋白抑制劑口服larotrectinib成分藥品納入健保給付,由於對於兒童族群顯示有更高的反應率,所以適用於有NTRK基因融合的實體腫瘤兒童(<十八歲)病人。該藥品是屬突破創新的新藥,預計此藥納入給付後五年內每年約有十至廿三名病患受惠。

此外,由國人自行研發治療帕金森氏症含Carbidopa及Levodopa之緩釋膠囊劑的新劑型藥品,其成分釋放機制及劑量比率等設計取得美國專利,具有快速釋放,穩定持續釋放及較低血漿濃度波動指數等,可改善一般Levodopa藥品因藥效減退效應和開關(on-off)現象。經藥物共擬會議討論後同意該藥納入給付,預計五年內每年約有九百名至兩千六百名病患受惠。

依據「英國國家健康與臨床卓越機構」(NICE)所訂的治療指引,建議對於中重度的阿茲海默氏症病患於AChEI使用後,可併用memantine,因此本次藥物共擬會議同意中重度及重度阿茲海默氏症病患,可併用此兩種藥物,在擴增給付後預計五年內每年約有一萬六千名至兩萬兩千名病患受惠。

健保署表示目前健保給付之過動症(ADHD)治療藥物是在兒童時期已診斷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根據英國NICE治療準則建議,如果兒童時期未曾被診斷的成人ADHD患者,若受症狀顯著影響如危險駕駛及影響職業、人際、家庭等功能,確有需要接受治療,此次藥物共擬會議同意修訂ADHD之用藥年齡由六歲以上至十八歲以下,擴增至六歲以上至未滿四十一歲病患,預估擴增後五年內每年約有兩千名至四千名病患受益。另藥物共擬會議同意將抗微生物劑ceftaroline fosamil之給付範圍,由原給付於成人及兩個月以上兒童,擴增使用小於兩個月之新生兒,另考量臨床重症患者緊急使用需求,「證實或高度懷疑為MRSA複雜性皮膚與軟組織感染」即可使用,預估擴增後五年內每年約有卅人次至七十人次病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