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葡萄牙年輕人控33國未減緩氣候變遷 歐洲人權法院處理

(法新社法國史特拉斯堡30日電) 6名葡萄牙兒童和年輕人對33個國家提起訴訟,指稱這些國家未履行減緩氣候變遷的義務,危害他們未來的福祉。歐洲人權法院今天表示,將優先處理此案。

這是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首度處理這類案子;理論上,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所有成員國都必須遵守歐洲人權法院的裁定。

年齡介於8歲到21歲的6名葡萄牙人在英國非政府組織「全球法律行動網」(Global Legal Action Network)支持下,提出訴訟。

他們特別提到,葡萄牙近年飽受猛烈野火侵襲,部分要歸咎於各國政府沒能遵守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對抗全球暖化的承諾。

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出具書面要求,要被告國家提供資訊。歐洲人權法院提到,「此案涉及33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包括法國、德國及俄羅斯。

其中3名原告還說,政府疏於行動,導致旱災愈來愈嚴重,他們的家族農場也愈來愈難取得足夠井水水源。

全球法律行動網在聲明中表示:「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的訴訟案中,只有極少數走到這一步。這是很大的進展!」

這個組織還指出:「科學顯示得很清楚,歐洲各國政府做得仍然不夠。」

此案特殊之處還在於同時有數國政府被告,而歐洲人權法院通常只審理與單一國家有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