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至15樓集合住宅公安申報三月底止籲民眾把握期限

新北八至十五樓集合住宅,自須在今年三月底前進行公安申報,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新北八至十五樓集合住宅,自須在今年三月底前進行公安申報,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新北八至十五樓集合住宅,自須在今年三月底前進行公安申報,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八至十五樓集合住宅在三月底前必須進行公安申報,根據新北工務局統計,目前仍有半數尚未依規定申報,呼籲民眾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申報,違者將依《建築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元。

工務局長祝惠美今(廿五)日表示,鑑於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燒出大樓消防公安問題,內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均應自今年一月起至三月底,實施八樓至十五樓集合住宅公安申報,新北市政府利用去(一一一)年一整年時間向民眾宣導說明公安申報原則與方向,讓民眾瞭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提升社區公安意識,透過日常管理加強維護公共安全。

工務局指出,全市八樓至十五樓共有四千一百處應申報公安,至今約有一半尚未申報,屆時未委託內政部營建署指定認可的檢查機構或檢查人辦理檢查申報,將依《建築法》規定處以新台幣六至三十萬元。

依內政部規定,十六樓以上集合住宅每二年要公安申報,八至十五樓每三年要申報,檢查項目包括公共設施的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針設備、緊急發電機等六項,為利民眾尋找檢查人,市府特別將內政部營建署認可專業檢查機構網址置於官網https://pse.is/4vbftu,讓民眾快速查詢並委託檢查申報共同提升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