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黃其君】氣候變遷衝擊颱風越來越強 政府新修訂抗颱標準仍嫌不足

民進黨必須負起執政責任,離岸風機雖需發展,但建置宜妥不宜急

作者為氣候先鋒者聯盟共同發起人、綠電認購第一人兼公民電廠股東

作者自TVBS截圖
作者自TVBS截圖

經濟部標檢局於106年修訂公布CNS 15176-1「風力機-第1部:設計要求」,新增風力機抗颱等級 Class T 之風力機等級(10分鐘平均風速達57 m/s),其所提升風力機之抗颱能力,根本沒有追上越來越強的颱風風速,從颱風發展史脈絡可以發現冒進式的離岸風力發展全民皆輸,然經濟部跟各離岸風機開發商簽訂備忘錄盡然用此一標準。

列舉遠東地區近年來較強颱風幾乎超過 57m/s

2005龍王颱風10分鐘平均 48.6m/s;瞬間最大69.4m/s,
2010梅姬颱風10分鐘平均 63.9m/s;瞬間最大90.3m/s,
2013海燕颱風10分鐘平均 63.9m/s;瞬間最大90.3m/s
2017蘭恩颱風10分鐘平均 57m/s;瞬間最大65m/s

😱😱2018比較特別,路徑都避開台灣仍然強烈

2018康芮颱風10分鐘平均 60m/s ;瞬間最大77.8m/s侵日
2018玉兔颱風10分鐘平均 60m/s; 瞬間最大84.7m/s 侵菲律賓大陸
2018山竹颱風 80m/s 瞬間最大84m/s穿巴士海峽侵大陸、港澳

●每次遇到問題,蔡政府總是避重就輕,從不公開風場真正資訊

審視經濟部澄清文,僅依過去2年分析來說明離岸風機不會被颱風摧毀合理嗎?

比對經濟部僅舉過去兩年普完成示範風機,經查中央氣象局資訊2018台灣好運遠離所有颱風魔爪,但颱風卻重創日本和大陸港澳,示範風機僅遇到2017尼莎(中度),2017海棠(輕度)都不算很強的颱風。然而,2017年4月才商轉的海洋示範風機並未經歷之前颱風。

2015的蘇迪勒中颱卻讓北部和中部陸上風機損失5.6億,2016梅姬颱風(瞬間最大61m/s)台中7.8億,只因瞬間風速比較大就讓一堆風機報廢。

本圖來自於 https://www.windpowermonthly.com/article/1416807/weathering-storms 文中提到 IEC 61400-1 The standards are largely based on European experience and do not adequately reflect the extreme effects of typhoons – very high sustained wind speeds, rapid shifts in wind direction, and intense turbulence. ⋯⋯but a typhoon’s instantaneous wind speeds may far exceed class I. 語譯如次: IEC 61400-1標準很大程度上基於歐洲的經驗,並沒有充分反映颱風的極端影響 – 非常高的持續風速,風向的快速變化和強烈的湍流。 ⋯⋯但是颱風的瞬時風速可能遠遠超過I級。

●極端氣候只會越來越明顯,颱風在海上因缺少屏障

一般來說風速還比陸地更強,如果壞了也比陸地的維護成本更高,查經濟部澄清文提供 竹南離岸 示範機組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61400-1 Class IA為標準10分鐘 50m/s 瞬間最大70m/s,已是抗颱最高規格,如果遇到本文所列2018年的三個颱風被摧毀機率很高檢視業界抗颱標準依然無法招架多數民眾認為:只因激進廢核離岸風機飈速建置,不管抗颱能力不足。

政府該拿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讓國人安心,不然人民只會覺得未來這些離岸風電除了讓電費高升,卻沒有足夠抗颱能力保障,又在政府灌水備轉容量虛胖情境下,萬一壞掉,不但供電不穩定,冬天增加火力發電,更可怕的是被政府強迫聯貸的國內公民營銀行幾乎連 追索權 都沒有!就要衍生大量呆帳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了(望向十信風暴)。

要求不足為何昂貴

一樣遠東地區有颱風的越南竟然和法國一樣才開始發展的離岸風機,固定躉購價合新台幣 2元,甚至同樣從零開始,今年才要建設離岸風電的法國,也沒有採行躉購制度,直接一開始就競標,那麼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對「無足夠抗風能力承擔保障」又「沒有風機關鍵零組件技術的丹麥油氣開發商沃訊」開後門,量身訂做5.5元固定躉購價為哪招?

當適切環境,穩健發展

民進黨必須負起執政責任,離岸風機雖需發展,但建置宜妥不宜急。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的 IPCC SR1.5 (世紀末限制升溫1.5°C特別報告) 的SPM決策者手冊 第16頁 對本世紀中(2050)年各種低碳能源展望情境 核能至少要比2010年還要在多98%~501%,觀察國際能源總署2040展望,世界低碳核能也是大量成長,可以瞭解:世界趨勢是核綠併行而蔡政府卻是表面說以綠廢核,實際是廢核增火,為了廢除核能而想用離岸風電取代核能,這才需要把馬政府從1GW開始穩健發展離岸風電的政策改成一開始就開放5.5GW的躁進開發,此舉一次讓國民在離岸風電建費最貴的時候花上數倍費用購買離岸風電。

若要有效減碳,減緩氣候變遷衝擊,那應該採取核綠併行,用無碳核能取代燃煤,一方面擴充完善備用容量,一方面汰換老舊燃煤機組增加高彈性中載燃氣機組之迴旋充裕空間俾降低空汙;一方面逐步發展真正適合台灣又不破壞生態,人民也負擔得起,且有本事抵禦極端氣候變遷衝擊的再生能源才對,這樣才是三贏政策,也真正符合公投後呈現當前的新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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