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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NET爭議懶人包:NET、謝國樑、林右昌到底吵什麼?

基隆NET東岸廣場自今(2024)年1月起發生產權爭議,不僅NET(主富服裝公司)控告基隆市府「夜襲」強行接管商場,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基隆市前後任市長林右昌、謝國樑也互相指控,到底發生什麼事?這件事情的爭議點又在哪裡?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整理事件懶人包,帶大家一起了解。

基隆NET商場外觀變化比較。
基隆NET商場外觀變化比較。

基隆NET商場發生什麼事?

主要在於基隆東岸商場二樓至四樓產權爭議。

回顧歷史,2015年,基隆市政府對東岸立體停車場進行招商。隔年,大日開發公司得標,與基隆市政府簽訂「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並找來NET(主富服裝公司)簽訂長達10年的合約。期間,由大日開發公司經營地下一樓至地下四樓的停車場,一樓則出租給NET;同年11月,NET獨資增建二至四樓,2018年完工後負責營運。

其中有兩個重點,是商場的建物樓層產權與合約問題,這也是後續發生爭議的關鍵。

基隆NET東岸商場爭議簡圖說明(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基隆NET東岸商場爭議簡圖說明(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產權問題

2016年,大日開發公司與基隆市政府簽約的建物樓層,僅包含地下一樓至地下四樓、地上一樓;NET與大日開發公司簽10年租賃合約後,再興建了二樓至四樓,因此NET聲稱擁有二樓至四樓建物產權,其餘產權為基隆市政府。

基隆NET東岸商場樓層說明(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基隆NET東岸商場樓層說明(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合約問題

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簽約,合約年限為5+3+2年。簡單來說,就是當五年契約結束後,大日開發公司如被評為營運績效良好的機構,便能獲得後續三年的優先續約權;三年結束後,依然績效良好,即可獲得最後兩年的優先續約權。

依照以上規定,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的第一份合約,委託營運時間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而後,以林右昌為首的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完成初次續約,第二份合約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然而,就在2023年9月20日,謝國樑任內的基隆市政府,發函通知將於2023年9月26日召開東岸招商公聽會;同年9月25日,以大日開發公司涉入信二立體停車場弊案為由,裁定大日開發公司不續約。與此同時,大日開發公司與NET自2016年起簽的10年租賃合約將至(到2025年12月31日),但有載明若大日開發公司未取得東岸停車場營運權,雙方視同終止合約。

時間來到2024年,由於大日開發公司未獲得續約,基隆市政府改與微風廣場簽約,合約是20年契約期限、10年優先締約權,基隆市長謝國樑也宣布微風集團2月1日起進駐。NET因不滿東岸商場ROT促參案由微風集團得標,向財政部提出異議遭駁回。財政部判定NET認為基隆市政府違反申請須知,損及其權益,僅其主觀見解、欠缺客觀事證,不足採信,判定市府可維持該案決議。

問題來了!1月31日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點交東岸商場,但NET委任律師到場,要求基隆市政府不得點交NET持有的二至四樓產權。於是隔天,2月1日基隆市政府凌晨切開門鎖接管東岸商場,此舉引發NET不滿,提告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基隆東岸NET商場問題正式引爆。

基隆NET東岸商場合約時間示意圖(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基隆NET東岸商場合約時間示意圖(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NET和基隆市政府在吵什麼?

NET委任律師陳義文主張,根據最新的地籍謄本,基隆市政府只有一樓到地下四樓的產權,並未取得二樓至四樓的產權,東岸商場建物二樓至四樓屬於主富服裝公司所有,基隆市政府不得任意透過約定,把主富服裝公司的產權交付第三人。

針對此事,NET今年四度登報。1月22日先是指控基隆市政府違法招商,2月17日喊話基隆市長謝國樑替自己的「強盜行為」道歉,2月26日為對社會造成的紛擾道歉,3月11日再次登報列出四家招標廠商,並主張自己的招標條件最優。​​

基隆市政府則回應,根據與大日開發公司於2021年簽訂的續約內容,已明確提及委託營運的資產範圍包含地上商場四層樓;而大日開發公司原本要辦理將產權登記給基隆市政府,後來因為沒有繳規費,造成產權登記尚未完成。

NET和基隆市政府,二樓至四樓到底是誰的?

根據基隆市政府的說法,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2016年簽訂的「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是OT案(Operate-Transfer),因為後來興建了二至四樓,整個案子就屬於ROT案(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而無論是OT案或ROT案,都應該回歸契約精神,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來規範,也就是興建的二至四樓歸屬於基隆市政府

但NET的觀點則不同。首先,NET自認是二樓至四樓商場的實際出資及管理者,即便尚未登記產權,針對新建部分仍擁有所有權,故基隆市政府無權強制將新建部分交給微風集團經營。此外,NET認為,一開始的合約就是OT案,從未有OT案自行變更為ROT案的前例;而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的OT案中,本來就只規範一樓至地下四樓,增建的二樓至四樓商場是附屬事業的擴建,並不屬於促參法中政府現有建設的改建或修建範疇,所以基隆市政府本來就沒有權力,把二至四樓授權給微風經營。

基隆NET東岸商場爭議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規定
基隆NET東岸商場爭議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規定

基隆市東岸商場二樓至四樓,增建產權爭議複雜。基隆地政事務所已於3月7日將二至四樓的產權登記給基隆市政府;基隆地方法院也在4月17日、6月5日及8月7日開庭審理,雙方各提事證攻防、各執一詞,下次庭期是10月16日。

事實上,為了守住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的所有權,NET此前已提出民事「確認所有權」訴訟,主張擁有二至四樓的產權,並提出「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遭基隆地院駁回;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敗訴後;NET繼續抗告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發回,高院裁定「原裁定部分廢棄」,NET以9000萬元提供擔保後,基隆市政府在基隆地院有關基隆商場二至四樓產權官司撤回、和解或判決確定前,不得自行或委託第三人拆除、改建、增建等變更現狀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NET原主張是「獨資」增建東岸商場二至四樓,擁有其所有權;但大日開發公司跳出來指稱,有以「減租折讓」共新台幣5000萬元的方式協助增建。因此,大日開發公司對基隆市政府提民事訴訟,請求支付5000萬增建費,6月時已遭基隆地方法院宣判敗訴。

上述糾紛之外,尚有NET告發基隆市長謝國樑、交通處長王圳宏等人,強盜罪、竊占罪、毀損罪、侵入住居罪及強制罪等刑事訴訟案,尚未偵結;以及NET提告確認東岸商場二至四樓所有權、大日開發公司提告確認與基隆市政府優先訂約權等兩件民事訴訟案,均處於審理階段。

謝國樑和林右昌在吵什麼?

到底是什麼造成本次的爭議,謝國樑和林右昌所持的立場不同,謝國樑認為是過去產權的問題,林右昌則認為是未來合約的問題,導致前後任基隆市長隔空互槓。

謝國樑:過去產權問題

謝國樑認為,林右昌在擔任基隆市長任內,允許NET增建完成後,就應確實登記產權;然而林右昌卻刻意不登記,恐有將東岸商場送給NET之嫌,直言林右昌須出面說清楚。謝國樑指出,假如產權如NET所主張屬於NET,那麼基隆市一年將損失新台幣5000萬元的租金;以建物的使用權限50年來算,總計達25億元。

林右昌則回應,謝國樑市府2023年決定不與當時的大日開發公司續約時,至少還有半年以上的時間來處理產權登記,為何要等爭議發生才處理?

基隆NET東岸商場爭議點整理(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基隆NET東岸商場爭議點整理(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製作)

林右昌:未來合約問題

林右昌表示,先前之所以設計「5+3+2年」的優先續約規畫,是希望讓每一任市長都有評鑑廠商、重新決定是否續約的機會;由於當時續約沒問題,並沒有產權登記的迫切性。林右昌直指,如今會出狀況,是因為2023年謝市府將大日開發公司評為「優良」,依照原本的合約精神,大日開發公司可優先續約;但謝市府拖到2024年重新招標,推翻過去給出的優良評鑑,招商前還更動招商相關內容、條件,最後才引發爭議。

林右昌也認為,謝國樑與微風的合約是20年契約期限、10年優先締約權;微風如果投資100億元那沒話講,需要20年、30年回收期,但只投資1.5億元,不符合比例原則。

兩人互相指責:錢的問題

因為事關基隆市政府的重要收入,兩人也對權利金部分有不同看法。

林右昌表示,他任內的固定權利金,每年至少新台幣5050萬元,變動權利金部分,超額利潤市府可以抽一半。林右昌說,現在固定權利金縮水至1500萬元,且基隆東岸經過七、八年的經營變成金雞母,固定權利金應該要往上加,市場估計至少要7、8000萬以上才對。質疑謝國樑賤價委商,還把簽約時間搞成20年加10年。

謝國樑回應,他以每年新台幣1500萬元將東岸商場租給微風,固定權利金是1500萬元沒錯,但第二項收入來源是變動權利金,預估商場年營業額12億元基礎上,市府可收取2200萬元。至於第三項收入土地租金1155萬元,第四項媒體通路回饋金,等同市價的1920萬元,上述四項收入總額高達6775萬元。謝國樑直言,也許大家對媒體通路回饋金的計算方法略有差異,但前三項加起來也有近5000萬元(4855萬元)的現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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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4 NET砸9000萬擔保金 聲請假處分獲准

    NET和基隆市政府興訟,主張擁有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產權,由基隆地方法院審理中。NET聲請假處分失利,一路抗告到最高法院並發回後,高等法院裁定NET以9000萬元供擔保,在產權官司確定前,市府不得改變建物現狀。(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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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8.7 NET聲請假處分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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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日開發公司對基隆市政府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支付東岸商場二至四樓增建費5000萬,基隆地方法院宣判大日開發公司敗訴,基隆市政府不須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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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19 謝國樑、林右昌互相指控

    謝國樑指前基隆市長、內政部長林右昌任內允許NET增建完成後,就應登記產權卻未登記,要求林右昌說明,東岸商場產權是否屬於NET。林右昌回應指出,產權登記根本不是問題,質疑謝國樑賤價委商。

  • 2024.2.17 NET再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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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1 基隆市政府切開NET門鎖

    基隆市政府凌晨切開門鎖接管東岸商場,NET提告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 2024.1.31 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點交

    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點交東岸商場,NET委任律師到場,要求基隆市政府不得點交NET持有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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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T登報指控基隆市政府招商作業涉及違法,並主張商場二樓至四樓是NET獨資新台幣2.89億元興建,擁有其建物產權,另出示地籍謄本,指基隆市政府僅登記一樓到地下四樓的產權。

  • 2024.1.16 基隆市政府宣布微風得標

    大日開發公司未獲得第二次兩年續約,基隆市長謝國樑宣布東岸商場將由微風集團接手經營,並於2月1日起進駐。

  • 2023.9.25 基隆市政府宣布不續約大日開發公司

    大日開發營運績效優良,本應享有優先續約資格,但基隆市政府以涉入弊案為由,裁定不與之續約。

  • 2023.9.20-21 基隆市政府通知召開招商公聽會

    2023年9月20日,基隆市政府發函通知將於9月26日,召開東岸招商公聽會;9月21日再發函大日開發公司,召開「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優先議約審查。

  • 2016年 大日開發公司與NET簽約

    大日開發公司與NET簽訂租賃契約,將一樓及二樓交由NET營運,雙方簽訂近10年合約至2025年12月31日。

  • 2016.1.1 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簽約

    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簽訂「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合約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約中規定,優先訂約次數以兩次為限,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兩年。合約期滿前,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公司第一次續約三年,時間到2023年12月31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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