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修法經歷哪些波折?人事案為何屢遭封殺?NCC爭議一次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四位委員任期即將在7月31日屆滿,行政院4月30日將名單送達立法院,但遭受在野黨數月來的杯葛,立法院程序委員會7月2日再度封殺行政院函送立院的NCC人事案。

最近國民黨立委在程序委員會封殺NCC人事案,引發媒體關注,另一方面,立法院會7月16日經表決三讀修正《NCC組織法》部分條文,刪除舊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的「萬年條款」。NCC話題不斷,引發朝野攻防大戰,但究竟在吵什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現任主委陳耀祥。圖片來源:NCC Flickr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現任主委陳耀祥。圖片來源:NCC Flickr

NCC是什麼?

NCC的全名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成立於2006年,是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負責監督和管理通信、廣播、電信及資訊等相關業務,確保其符合台灣相關法規標準。

其實,NCC管轄範圍包山包海,除了要負責監管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廣播電視事業,例如最為人熟知、審查有線電視執照申設,以及針對違反節目分級、節目與廣告未區分的廣播電視內容開罰等工作。

此外,民眾日常生活中也可能遇到,家裡有線電視接收之信號品質不良、想申請電磁波量測,甚至計程車想申請換領無線電臺執照,以及智慧型手機與WiFi器材進口台灣前要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等狀況,都與NCC業務有關。

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有哪些?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洪孟楷、翁曉玲、賴士葆、李彥秀等人提案修法。相關修法重點,包括先按政黨比例組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資格、取消委員交錯任期制和連任制度、提名回歸國會、正副主委由NCC委員互選產生等。以下是原草案修法五大重點:

  1. 7位委員產生方式: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改為「行政院及政黨案席次比例分配名額」,正副主委由委員互選產生。(朝野協商後刪除「依政黨比例推薦委員名單」)

  2. 增列審查會規定:推薦名單交由行政院提名審查委員會審查,審查會組成按立法院席次比例推薦,且應以聽證會程序公開為之。行政院長應於七日內參酌審查會審查結果提出名單,送請立法院同意。立院委員會審查後,院會記名投票表決,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為通過。

  3. 新增立院不信任投票免職規定

  4. 明定NCC委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公職人員或代表政黨參選公職人員

  5. 取消委員交錯任期制和連任制度

不過,經立法院朝野協商,原本爭議最大的「依政黨比例推薦委員名單」並未被納入,三讀條文僅規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被批評為「萬年條款」的延任規定。

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歷哪些程序?

目前《NCC組織法》修正草案,已經完成三讀修正程序。

在法案審議過程中,民進黨對修法持反對意見,認為2006年釋字613號已經宣告「按立法院政黨比例選出之規定」違憲,因此立法院隔年還修正《NCC組織法》。除此之外,擁有法學專長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引述大法官釋字第613號內容,建議「要搞得更細緻一點啦,不可以這麼粗糙」,可以比照公視作法,改為審查委員按照政黨比例分配,確保名單是各黨都接受的人選。

不過,藍營主張修法是為了維持NCC的獨立性,法案內容仍讓行政院掌控實質人事提名決定權,同時間接受到立法院及其他政黨(團)制衡,且修法草案並非全部按照政黨比例,規定「增設委員政黨黨籍相同者不得過半」,符合釋字意旨。

而7月16日立院三讀過程中,民眾黨立委雖在場,但針對國民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的表決並未參與投票。最終國民黨團以52票比51票,1票之差險勝民進黨團,通過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

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歷程
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歷程

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後會有什麼影響?

《NCC組織法》三讀條文刪除舊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的規定,並明定「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此外,該法也規定,NCC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的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長應於三個月內補足提名。

因此,根據三讀條文內容,現任NCC主委陳耀祥、委員鄧惟中、孫雅麗及蕭祈宏將於7月31日任期屆滿時卸任。

NCC新任主委提名有誰?
歷屆主委有誰?提名為何卡關?

NCC共有七位委員,其中四位委員任期屆滿,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林麗雲、王維菁等四人,行政院提名四位新任NCC委員名單,包括現任副主委翁柏宗、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為正副主委,另兩名委員則是媒體改革學者羅慧雯、NCC平台事業管理處長詹懿廉。但因在野黨不滿人選,持續在程序委員會被封殺,無法排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

其實媒體評價這四位人選「爭議低」,沒有太多政治色彩,產業中也沒有明顯利益糾葛,只有羅慧雯以前曾經寫過「新聞自由是什麼,能吃嗎?」評論引發討論,但總體而言仍被媒體評價為「溫和派」。

國民黨認為陳建仁內閣提名的NCC委員名單,與媒體報派人選一致,證明之前測風向動作粗糙。藍營也在520總統就職典禮前表示,要等新閣揆上任後提名,負起政治責任,而6月18日程序委員會再度封殺此人事案,登記發言的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並未說明原因,僅說建議暫緩列案。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曾批評副主委翁柏宗,曾在鏡電視申設案中通風報信,「NCC主委淪為綠媒小弟。

而NCC經歷六任主委,除了首位主委蘇永欽(2006-2008)為國民黨籍,其餘彭芸(2008-2010)、蘇蘅(2010-2012)、石世豪(2012-2016)、詹婷怡(2016-2019)、陳耀祥(2019-至今)均為無黨籍。

NCC 人事案7/31任期沒通過會怎樣?
新iPhone台灣無法上市?

如果四位主委7月31日任期屆滿,但立院仍未通過人事權同意案。因為依據 NCC 規定,委員會各項討論案皆須過半委員通過,若任期屆滿委員均不願延任,可能導致人數不足。

雖然現行NCC組織法規定「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但如今在野提案的修法草案,則規定原任委員不得延任,若本會期三讀通過,且人事案持續被杯葛,可能導致委員7/31任期滿後,影響NCC政務推動。

先前NCC曾表示,若委員會無法正常運作,相關業務像是未來 iPhone 16 手機型式審驗等,可能會受到影響。例如今年第四季預計在台灣銷售的 iPhone 16 系列手機,就需要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倘若委員會停擺,將會使新手機無法取得型式認證。

NCC 歷年來有哪些爭議?

2010:年代綜合台執照失效案:因為節目廣告化情形嚴重,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節目與廣告無法區分」的規定2004年至2010年違法49次,裁罰總金額高達新台幣1675萬元。2010年7月15日失效之頻道執照,因違反2009年「有條件換照」的允諾,因此,遭NCC委員會議決議不予換照,是NCC當時成立4年來首次處分衛廣頻道業者。

  • 2011: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併購中嘉案: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自2011年起向NCC提出併購國內主要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一的中嘉網路,但當時該集團已經擁有中國時報、中國電視、中天電視等媒體,併購後將掌握12個頻道和11個有線電視系統,引發傳播學界「反媒體巨獸」抗議,直到2013年2月,NCC認定旺旺中時集團併購中嘉案的3項停止條件尚未成就,故不予通過。

  • 2020: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中天新聞台自2014年起至決議日共違規25次,主要問題包括沒有做到事實查證、妨害公序良俗等,其中2次被警告、23次被罰款,合計新台幣1153萬元。2020年11月18日,NCC決定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許可,即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頻道執照於同年12月11日到期,12月12日起不能在有線電視播出。

  • 2023:三立電視台入股中嘉案:在2024年總統大選前爆發,三立電視台上層股東入股中嘉上層股東27%股權,違反2018年中嘉交易案附負擔條款,最終,NCC委員會決議中嘉旗下12家系統台,每一家裁罰120萬元,合計1440萬元。

  • 2024:鏡電視於2020年設立,而後便向NCC送件申設新聞台頻道,直至2022年終於獲得許可,但NCC也設下史上最嚴格的40多項附帶條款,包括「保留許可廢止權」、「防狗仔條款」以及「不得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投資、指示、委託或資助製播新聞與業務經營」等,若違規執照可被收回。

然而在鏡電視獲核准後,申設過程仍屢遭質疑。2022年,時任立委蔡壁如檢舉,至少有39人領鏡電視薪水,實質為鏡週刊工作;時任立委陳椒華同年爆料,鏡電視副總陳素秋疑似每個月支付10萬現金,給前NCC主秘吳嘉輝,換取NCC審查鏡電視執照的資訊,更曝光2021年股東會錄音,質疑政府插手干預鏡電視案。

儘管鏡電視爭議不斷,NCC仍於2023年6月28日通過鏡電視上架86台,至今該案仍是朝野攻防焦點。藍白兩黨今年7月初聯手,在立法院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截至今年12月31日前,將要求有關機關提供資料,且得邀請被調查文件的機關首長率同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審稿編輯:黃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