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型血夫婦生「A型女兒」!離婚多年後 判決書揭離譜烏龍

O型血夫婦因生出A型血女兒,而鬧離婚。(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O型血夫婦因生出A型血女兒,而鬧離婚。(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對夫婦在2008年喜得千金,但夫婦倆血型都是O型,女嬰血型卻是A型?男子懷疑妻子外遇,夫婦在2014訴請離婚;如今女兒也已經是國中生了,男子再做DNA鑑定,又發現女兒確實是親生!原來是醫院烏龍造成,男子憤告醫院,判決近期也出爐。

據判決書,該男與陸籍妻子於1997年結褵,婚後共產下3名子女,但2008年小女兒出生時,醫院告知驗出的血型是A;男子認為自己被戴綠帽,夫婦爭吵不斷,直至2014年調解離婚,女方也將小女兒帶回中國大陸,直至13歲才返台讀書。

男子堅信被戴綠帽,向法院斷絕父女關係。(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男子堅信被戴綠帽,向法院斷絕父女關係。(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而訴請離婚時,為確認小女兒是否為己親生,男子向當時的醫院得到女兒血型為A的答案,以此向法院聲請父女關係不存在;但法院審理時,要求父女再做DNA鑑定,又得到女兒血型是O型,證明實際上是親生的。

對此,醫院解釋,小女兒第一次確實有驗出A型血的結果,但複驗後確認為O型,當場即有向其告知驗錯,並公布正確血型為O;而礙於當年仍是紙本病例,在轉為電子檔時有誤,因此造成男子後來又得到錯誤資訊。

法院判決男子求償敗訴。(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法院判決男子求償敗訴。(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驗完DNA後,男子控訴醫院這樣的疏失,恐造成女兒發生重大事故時輸錯血而喪命,向醫院求償過去訴訟費、鑑定費、精神撫慰金,共計50萬元。

法院一審認定,男子於2014年間聲請離婚,直至2021才提親子訴訟,再考量此段期間內,男子並無善盡扶養女兒之責任,判他敗訴。案經上訴,二審認為,醫院在發現初驗血型錯誤後,即告知更正,因此男子主張「輸錯血」的風險並不存在,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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