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假球案 起訴10球員 沒收2千萬

吳季穎被控放水打假球。(本報資料照片)
吳季穎被控放水打假球。(本報資料照片)

SBL假球簽賭案,士林地檢署2日偵查終結,首次引用《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起訴球員、助教、球員友人等15人,通緝1人,沒收犯罪所得2000多萬元。檢方查出,涉案球員等下注18場,其中7場利用離譜投籃、故意遭抄截、罰球不進等方式,打假球操控比數,連熱身賽都有人下注,一場比賽可獲利近70萬;還有一邊讓球隊贏球、自己又贏錢,投三分球贏38萬。唯一在押的昔日MVP柯旻豪移審士林地院,庭後被裁定羈押禁見。

吳季穎、柯旻豪、邱忠博、李其恩、黃鉉閔、顏聞佐、班霸、周暐宸、陳品銓、吳祐任等10位球員,案發後已遭球團開除,10人依違反運彩條例、賭博罪起訴;前九太籃球隊助理教練、組頭邱繼緯、張曉悌;吳季穎前女友黃品瑄、吳的同學游舜翔、邱廷昱等5人賺取佣金,依加重詐欺罪起訴。昔日UBA大專聯賽MVP得主翁嘉鴻未到案,發布通緝

檢察官痛批,吳季穎成為職籃球員後,不思珍惜己身天賦,竟以其參與的球賽作為不法獲利工具,賭資金額以千萬元計,犯行對職籃影響深遠且惡性重大。

起訴指出,自2022年12月,吳等人以裕隆隊是強隊,除贏球以外,還能操控分數,在九州娛樂城下注,利用地下博奕網站「走地」(賽事中各節比分作為輸贏的依據),前面可以小輸,後來再上演逆轉,或當比分贏太多,故意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等放水情形,甚至邊打球、邊透過在場觀戰的女友下注,吳及黃品瑄2人不法所得1568餘萬。

檢方過濾18場比賽,發現其中7場有打假情事,最離譜的是去年4月30日裕隆對台啤的比賽,地下賭盤開出裕隆讓3.5分,終場前2.2秒時,裕隆以74比71領先3分,總教練下指令,最後一波戰術由斑霸空中灌籃進攻,但吳、柯等人擔心,比數無法「過盤」(指比賽分數符合下注條件),柯就指示斑霸示意總教練提暫停,請吳季穎務必進攻,由隊友傳球給吳投射三分球,吳也剛好進球,最終分數77比71,吳贏得38萬1950元。

另檢方查出去年4月1日裕隆對台啤,賽前中鋒翁嘉鴻獲悉台啤可能故意輸球,吳在場邊指示前女友,立即下注裕隆受讓分4.5分,最後裕隆大贏,吳因此贏得21萬7600元。

起訴指出,吳在檢方調查時轉為汙點證人,檢察官特別建請法院依證人保護法,量處適當刑責。但原否認犯案的柯旻豪在士院開庭時,請求法官讓他回家過年,坦承4場比賽下注賭博,否認操縱比賽,法官認為仍有人在逃、案情待查,諭知柯羈押禁見,確定要在看守所內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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