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中國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份子」名單的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日前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控兩人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13)日指出,曹興誠此舉是「不打自招,充分暴露了其台獨本性和色厲內荏的窘態」;還說曹興誠因為列入台獨名單感到害怕,證明他心驚膽跳,國台辦方面「依法懲治的正義之舉,打到台獨分裂份子的7寸。」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被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名單,11月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
遭大陸扣押4個多月的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15日下午2時許在船東繳清21萬7000人民幣後,終獲得釋放。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晚間表示,大陸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處罰措施後,洪姓船長已於11月15日返回。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在上個月,遭大陸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公開懲戒手段。曹興誠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正式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訴訟,指控2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只不過這個動作,引發網友們狂酸,「所以曹董你是承認台灣是一個中國,否則你告什麼?」
曹興誠表示,今天對宋濤、陳斌華提出控訴,法律怎樣是一回事,但立場他們要堅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中共國無權恐嚇他。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上月遭中共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對其及家屬採取包括限制出行、企業經營等懲治,曹興誠今(11/11)召開國際記者會,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表示將採取文明的法律手段,反擊中國的非法與蠻幹。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中)遭中國大陸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他11日出面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遭中國大陸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曹興誠(圖)11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中國國台辦,上個月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份子」,對此,曹興誠召開國際記者會,正面迎擊!他宣布提告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違反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11月11日律師就會到北院提出告訴。律師表示,若兩名被告不出庭,未來將面臨通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國台辦,上個月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份子」,對此,曹興誠召開國際記者會,正面迎擊!他宣布提告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違反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11月11日律師就會到北院提出告訴。律師表示,若兩名被告不出庭,未來將面臨通緝。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說:「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放棄新加坡國籍,拿回中華民國護照已經2年了。」 曹興誠秀出綠色護照,強調自己是正港的台灣人,身為第一位被中國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份子...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日前遭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對此曹興誠開國際記者會表示,對於這樣的恐嚇行為,將依中華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對國台辦主任宋濤,以及發言人陳斌華提出訴頌,在場律師也提到,如果對方不應訊將會被我國通緝,入境台灣就會先被逮捕。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日前遭中共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對此曹興誠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表示,對於這樣的恐嚇行為,將依中華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訴頌,對方若置之不理,將面臨我國10年的通緝。並表示面對中共不理性的文攻武嚇,就應採取文明的法律方式應對。 中共國台辦10月1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對其及家屬採取包括限制出行、企業經營等懲治,並聲稱將採一切必要措施、終身追責。對...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被中國大陸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宣布對其投資與事業全面懲戒後,曹興誠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
被中國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11)日偕同律師舉行國際記者會,控告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曹興誠同時也展示自己的中華民國護照,表示自己是中...
台灣芯片大廠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週一(11月11日)宣布,計劃起訴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及發言人陳斌華。他表示,這兩人代表的國台辦在10月中旬將他列入「台獨」黑名單並實施懲戒,已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並違反了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民族自決權」精神。在台灣律師看來,面對中國發動的「台獨」法律戰,台灣應依法反制,至少起到宣誓作用,以促使中國遵守國際規則。
中國國台辦日前把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入台獨懲治名單,還揚言對他採取監禁、殺害等措施。曹興誠今天(11日)上午舉行國際記者會,宣布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以涉犯中華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提出刑事自訴,同時針對兩人違反國際公法部分,也已經聯絡美國律師,考慮以外國人侵權請求法提出告訴。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11)日現身立法院召開國際記者會,要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因為上個月中國宣布將曹興誠、沈伯洋等人列入台獨懲戒名單,曹興誠說,中共恐嚇令人心生畏懼,已觸反《刑法》。律師則說,若2名被告不出庭恐面臨通緝,一踏進台灣土地就會遭逮。
中國國台辦10月14日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以及黑熊學院,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對此,曹興誠今(1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今日將委請律師至台北地院提告,若兩名共同被告未來不出庭,恐面臨通緝。
台北市 / 柯芷筠 翁乾晃 林楷鈞 報導 被中國國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11)日偕同律師舉行國際記者會,控告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曹興誠同時也展示自己的中華民國護照,表示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堅決捍衛台灣主權。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說:「沈伯洋曹興誠台獨思想頑固,我們宣布對其懲戒。」宣布最新台獨名單,中共日前在軍演當下,不只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列入其中,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也榜上有名,作為首位遭列入...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遭大陸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他1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2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對此,國台辦做出回應了。
國台辦日前宣布將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多次公開威脅其人身安全。對此,曹興誠今(11)日宣布對國台辦主席宋濤、...
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要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及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控告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今(11日)委請律師至台北地院提出自訴。
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公布「大陸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內容直指大陸方面,屢以國安事由限制台灣民眾人身自由,未依兩岸有關協議通報台方。對此,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反批,「民進黨當局有關言論完全是汙衊抹黑大陸、欺騙恐嚇台灣民眾的慣用操弄伎倆」,妄圖掩蓋其阻撓破壞兩岸交流的「險惡用心與醜惡行徑」。
中國國台辦於10月14日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威脅採取「懲治措施」。對此,曹興誠今(11日)偕同律師開記者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2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引起熱議。上月14日,中國國台辦宣布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威脅採取包括:限制出行、企業經營、監禁、殺害等「懲治措施」,還對外聲稱要「重拳出擊、嚴厲懲治」!對此,今(11日...
中國國台辦將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列入「懲獨名單」,曹興誠周一(11/11)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等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記者會後,其律師團赴北院完成法律程序。曹興誠強調,他放棄新加坡國籍、拿回中華民國護照已有2年,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他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完整、獨立及民主自由體制。他說,正式提告後,將來法律結果會怎樣是一回事,但他要堅持立場、堅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你一個...
...Newtalk新聞] 中國6月底發布懲獨22條意見後,國台辦10月公告,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沈伯洋、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和「黑熊學院」實施懲戒。曹興誠今(11)日則在律師團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將以法治手段回應中國蠻橫恐嚇行為,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另外,記者會現場也看到曹興誠自聘的安全人員手提疑似防彈鋼板護衛曹的人身安全。 中國國台辦於10月14日發布新聞稿,將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威脅採取包括...
海基會祕書長羅文嘉昨(15日)參訪馬祖「南竿26據點」,有感而發拋出「二六共識」,喊話雙方能在此協商。不過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16日)回應,表示「九二共識」就是明路,沒必要再搞什麼「二六共識」。
[周刊王CTWANT] 陳斌華表示,賴清德上台以來,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不斷堆疊、加碼並大肆宣揚其「台獨」分裂主張,無論是「5·20」拋出「新兩國論」,本月初編造「祖國論」,還是這次在「雙十」講話拋出「台獨」新謬論,都如出一轍,且不斷升級挑釁一個中國原則,將「新兩國論」更加系...
中國大陸國台辦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發言人陳斌華今天(14日)表示,針對檢舉台獨頑固分子的線索核查甄別後,決定對沈伯洋、曹興誠和「黑熊學院」實施懲戒,禁止沈伯洋、曹興誠及其家屬進入大陸及港澳,並將限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