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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2天」不信加班作功德 「本法官非恐龍」判雇主敗

桃園一名何姓男子,過去在工廠連續工作22天,過勞中風,手術後身體右側幾乎癱瘓,無法行走,向公司求償近2千萬,但何姓男子的公司,辯稱他是自願加班,有簽同意書,不願賠償!不過審理法官說,自己不是"恐龍法官",不認同加班是做功德,所以判公司應賠償835萬多元。